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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罗子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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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一的早晨,六点多钟左右,平时勤快一点的早餐摊子都见不到一个。

    林桐缩着身子,饿着肚子,从父母家一路走回了旅馆。他顶着风走在大马路上,背后是将亮未亮的天色,远处的天空还能见到一抹弯钩似的银白。

    他像是禹禹独行的旅客,游走在黑夜、黎明,在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边缘地带。

    回到旅馆,林桐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把身上沾了一身冰渣子的大衣脱了,然后开空调、烧热水,最后跑到浴室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等冻成冰坨的身体恢复知觉之后,他才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十分凄凉的泡了两碗方便面。

    “新年第一天,吃下去的全是防腐剂。”语气十分嫌弃,言罢,又是一声长叹。

    同林桐截然相反的是石展鹏,这小伙子闻着泡面的味道简直要升仙了。要不是林桐拦着,他能一头栽到泡面碗里去游个泳什么的。

    于是,在石展鹏控诉的目光中,林桐捧着一整碗泡面吃了个底朝天。当他翻着白眼顺气的时候,往旁边一瞅——阿飘鹏正一脸痴相的张着嘴巴,口水上演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壮景,林桐:“……”

    吃饱喝足,倒头就睡,人生真谛,不外如此。

    林桐深刻的贯彻着如何做一条懒虫的精髓,时刻发扬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光荣传统,在石展鹏的怨念中,小呼噜滴滴地吹。

    石展鹏全方位的围着躺着的林桐转了一圈,发现他睡死过去没那么容易醒过来之后,委屈的瘪了瘪嘴巴,飞到剩下的泡面碗边上,继续吸收天地垃圾食品之灵气,这种精华在他看来,一口能抵十柱香。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林桐睡得死沉死沉的,石展鹏在泡面碗上闭着眼睛默默地打坐。一条肉眼难以看见的金线连接着林桐和石展鹏,随着林桐的一呼一吸,有透明的光点顺着这根金线来回。

    林桐和石展鹏都没看到,只有原汐若有所思的盯着那根金线打量着。

    十一点钟的时候,林桐醒来了,连接他和石展鹏之间的金线也在他醒来的前一刻消失。

    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在房东的催促中,十二点之前退了房。

    出了旅馆的大门,林桐不禁产生了一种一种“天下之大,无处为家”的感慨。他身上满打满算才两百多块钱,吃都吃不了几天,住估计只能去天桥下打地铺。

    而且,答应了石展鹏要报仇的事也得行动起来了。

    林桐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面对最棘手的病人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无奈过。

    摇了摇头,林桐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晚上八点,蓝色酒吧开门营业。

    这个点正是夜生活的开始,形形色色的年轻人成群结队的进入酒吧,他们游戏人生的笑着,像是经验丰富的猎人,目光在身边的每一个人身上逡巡,寻找着今天晚上的艳遇。

    和普通酒吧不同的是,来这里的人几乎都是男人,蓝色酒吧,是一所圈内很有名气的gay吧。

    十点左右,一辆骚包的红色跑车在路人们的叫骂声中速度不减的驶过酒吧街,一个漂移过后,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滋”的一声,车子稳稳地停在了蓝色酒吧的门口。

    车里面走下来一个人,穿着宝蓝色的修身小西装,一条白色的西装裤,头发一看就是精心做过定型的。这人长相不错,不过眉眼之间却天生一副薄情相。他将钥匙圈在手里熟练的转了转,然后抛给熟练地等在一旁的泊车小弟,从钱夹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暧昧的在泊车小弟的胸膛上摸了几把,将钱塞进了他胸前的口袋里,在他耳边吐气道:“小费。”

    那泊车小弟一张小麦色的脸瞬间就红了,恭敬的接过钥匙,弯了弯腰,结结巴巴的说:“谢、谢谢罗少。”

    罗子霄朝他吹了声口哨,风骚的笑着,“乖,跟哥哥还客气什么。”

    泊车小弟的脸更红了,实际上罗子霄的年龄可能还比他大,但一个是风月老手,一个是青涩打工仔,差距可想而知。不过好在罗子霄对他也没多大兴趣,只是见到一个顺眼的就忍不住调戏两句的习惯在作怪罢了。见泊车小弟拿了他的车钥匙转身,他也就整了整衣领子,悠闲地走进了酒吧。

    外面很多人熟悉他的人对都不屑的撇了撇嘴,这位花心大少真是不负其名,居然连泊车小弟都不放过。更多的人,眼神都亮了亮,不管是长相还是家世,这位罗公子都是很不错的对象。

    进了酒吧之后,罗子霄更是如鱼得水,酒吧里的很多熟客都“认识”他,酒吧里的彩灯一会儿一个色,照得他跟一只游戏花丛的花蝴蝶一样,一个个类型不同的男人*过来,保持着暧昧的笑容坐到吧台边上上,一双桃花眼还在四处留情。如往常一样,他对吧台里的对服务生交代道:“去把我存在这里的酒拿出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侍应生服的少年端着端盘走了过来,将酒瓶和酒杯放在罗子霄面前,然后礼貌的躬身,清越的声音响起:“先生,请慢用。”

    顺着他的声音将目光落在他身上,罗子霄不由得眼前一亮。少年中等个子,身材比例却很好,穿着白色衬衫的身体显得十分单薄,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脖子,背对着他的彩虹灯打过来的时候,还能看到少年脖子上纤细洁白的绒毛。他脸上微微带笑,眉眼精致,全身干净得像一尊白瓷娃娃。

    罗子霄听见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在少年转身的瞬间,他飞快的抓住少年的手腕,像是第一次恋爱的毛头小子,声音急切:“你别走!”

    少年恰到好处的露出困惑的表情,偏头看他,“先生,还有什么事?”

    这个角度该死的好看!这一瞬间,酒吧里所有的霓虹灯失去了色彩,喧嚣而堕落的呐喊声离他远去,他仿佛置身于天地的尽头,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芦苇地,少年站在芦苇的中央,安静的望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罗子霄炽热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少年,心脏不受控制的狂跳,他一定是遇到真爱了!

    “先生,”那少年背挺得笔直,浅淡的嘴唇向上稍弯了一下,眼睫垂下,将黑曜石一般的眼珠遮住,然后不紧不慢的开口:“我叫林桐。”

    林,桐,这两个字从舌尖上发出,直达心脏,让他全身一阵战栗。罗子霄觉得自己一定是中了女巫的爱情魔法,不然怎么解释不过十秒钟的时间,他就深深地记住了一个叫林桐的小小侍应生?

    离开之后,罗子霄痴痴地目光依然纠缠在他的身上,林桐转过身的瞬间脸色就变了,眉头紧皱,神情忍耐,全身就像是被毛毛虫爬过一样,起了阵阵鸡皮疙瘩,被一个纯gay勾搭,林宇直觉得有点破三观,刚才好险忍住了没露馅。

    不远处的罗子霄仍在看着林桐,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他觉得自己被爱神之箭给射中了,殊不知,爱神并没有眷顾他。

    他所以为的缘分,在林桐看来,不过是一场别有心机的邂逅。

    “终于找到他了!”石展鹏漂浮在半空中,阴狠的盯着一脸恍惚的罗子霄,咬牙切齿地说。

    作为初次接触天师术法的林桐,即使有储存在身体里的的记忆和灵力加持,也用罗盘尝试了数十次才抓住了那一点气息。因此,他应聘成了这家酒吧的一名普通侍应生,打着守株待兔的主意,在这里呆了半个月。

    所幸,猎物终于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