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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POV:刘如意 有无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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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如意狠狠擤了一把鼻涕,用随身携带的手巾擦了擦有些发红的鼻头,随后小心地收了起来。他得感冒已经很久了,鼻涕流得很多,所以频繁的摩擦使得他的鼻头鲜红如血,好像红肿了起来。他的身体也因为重感冒而有些沉重,不仅大脑运转感觉有些迟缓,更是浑身虚弱无力,连上马都需要别人帮助。

    本来公子是不让他今天一块来的,一方面是怕他从马上摔下来,另一方面感冒具有传染性,在这时候,一场感冒可能就会要了一个壮汉的性命,若是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实在不是闹着玩的。

    刘如意不敢违抗公子的命令,但是他实在不想错过任何一场公子的演讲。对于他来说,过去那个懦弱的、怯懦的、不敢抗争的刘如意已经彻底死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个全新的、振奋的、为天下百姓的福祉而奋斗的刘如意,所以他怎么愿意错过这么一个机会!

    他现在借住在柳家大宅,这么大的宅子不可能全面守卫起来,而以刘如意的身份,也没有人敢于阻拦他,所以他轻轻松松就走出了柳家,跟着队伍来到了街上。

    行军已经不能引起刘如意的兴奋了,久居泰山不知山之高,久泛沧海不知海之大,任何壮阔的景象看久了就会从惊讶变成平常,就会从震撼不已变成波澜不惊。刘如意只是暗暗观察着一些表现良好的士兵的长相,准备日后把这些人收入民政部,作为民政部的第一批官员。

    公子已经和他说了,这些士兵在经历了最基本的军事训练之后,若是有人能在内政方面表现出长处,可以加入民政部,作为第一批官员。民政部作为掌握屯垦、分配、后勤等要务的重要部门,绝对不能全部被生员士子占据,哪怕是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讲,也有必要加进去一些活水,一些山头。

    “一个组织内有派系不可怕,有内斗也不可怕,一个和谐运转,上下一心的组织只能存在于幻想之中,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组织的。但是一个具有战斗力的组织可以在统一的纲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晋升渠道的作用下运转良好,表现出强大的战斗力!”刘如意回想着公子的教导,慢慢凑到人堆里,准备聆听讲话。

    公子马上要去面见松江府的权贵富商,可能还要见一些从别的地方赶来的权要,所以今天不能穿大同社的社服,更不能穿军装,否则就是不尊重了。公子今天穿的是世宗皇帝创造的忠靖冠服,这是官员的燕居常服,仅限七品以上京官和八品以上的外省官穿着。

    忠靖冠颇具古风,以乌纱制作,后列两山,顶部平平,中间隆起三梁,压以金线,缘以金边。忠靖服色泽深青,以纱罗制成,素地蓝补子,里面是玉色的深衣素带,脚上则是素履白袜。

    像这种衣服,是只能骑马乘车,绝对不能在大街上步行的,因为街上污浊不堪,污水横流,若是穿着深色皮靴也就罢了,可是穿着这种浅色的衣服,就很容易弄脏了。而这忠靖冠服乃是朝廷敕造,绝对不能污损,所以也就将官员和普通民众隔绝开来。

    这衣服并不漂亮,至少和世面上面流行的珍珠衫、天青氅衣、白绫直身相比,是无疑丑了很多。但是民众们并不这样想,他们看着身穿官员便服的公子,无不高声尖叫起来,好像见到了心目中的偶像。他们的声音很响,尤其是很多大汉也高声鼓噪叫好起来,吵得身体不适的刘如意头大如斗,痛苦不已。

    他们很多人并没有见过公子,也读不懂高深奥妙的大同理论,唯一可能认识到公子的途径就是话本小说和编排出来的喜剧,但是这显然也不足以支持这么热烈的感情。这么想来,他们行为的最好解释就是,他们崇拜的其实不是公子本人,而是公子身上的官服。

    这身官服并不好看,但是却象征了统治天下二百六十年的大明王朝的威严,象征了治理一方,总揽军政大权的无上权威,很多人哪怕终其一生都未必能见到这样的官服,当然值得他们崇拜。

    “只怕换了我穿上这官服,他们也会尖叫,换了一只狗、一只鸡来,他们也会这样!这谁穿官服不要紧,只要穿的是官服,他们就会崇拜,就会俯首帖耳,甘做顺民!”刘如意心中感叹着,心中充满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是了,这就是我们大同社的意义了,我们要让天下万民明白,大明王朝的官服就不了他们,不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只有我们大同社,只有我们的大同主义,才能拯救这个世界。

    他一边这样想着,那边公子的演讲已经开始了。

    公子走上讲台,双手轻轻下压,这说明演讲就要开始了。环绕着高台护卫的士兵们将高台包围起来,大声喝令市民们闭嘴安静,不允许一点杂音出现。刘如意也在被呵斥的人当中,但是他根本不以为意,只是看着公子,眼睛里面充满期待。

    今天又要有什么理论呢?

    “松江的市民们,本官柳旭,天子爷亲赐的状元公,新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想来大家对我应该有所了解!”公子微笑着自我介绍,似乎没有任何架子,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市民们却没有人敢于插嘴饶舌,毕竟讲话的是朝廷命官,他可以做出一副亲民的样子,小民也可以感激涕零,高呼天恩浩荡,天降青天,但是把自己和朝廷命官平等相待,真的以为二者之间没有距离,那就是愚蠢了。

    刘如意不喜欢小市民,觉得他们太势力、市侩、那里有好处往哪里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懂得趋利避害,只是迭迭点头,绝不干扰讲话。

    “本官今天讲话,不讲那些深奥的理论,想来大家也不会喜欢,本官今天给大家讲个故事。”

    “本官小的时候是个顽童,喜欢玩各种小动物,有一次,抓到几只青蛙,我于是决定把他们放到热水里煮熟。”

    所有人的呼吸都似乎停止了,他们被这个开头吸引了。连刘如意都有些好奇,这个故事里虽然没有才子佳人,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穷书生,没有官小姐,可是这是一位朝廷命官讲述自己的顽童经历,这就值得所有人仔细聆听了。

    “本官不喜欢像别的孩子那样玩,比如用线把青蛙拴起来,或者把青蛙烧熟了吃掉,因为太过寻常,根本没有新意!于是本官让人烧了一壶开水,然后把开水倒在铜盆里面,然后把青蛙直接放进开水,结果你们猜怎么样?”公子卖了个关子,等到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他才慢大声说:“这只青蛙也不傻,它直接跳了出来,不仅快速逃走了,还把热水溅了出来,烫了本官的脸,瞬间就起了水泡!你们看,本官脖子下面这一块,就是当年热水烫出来的!”公子用手指着脖子和下颌交界的地方,笑吟吟地说,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好像一群鸭子一般,用力抻长自己的脖颈,生怕自己看不到了。

    “不对啊,公子脖子上哪里有疤,这应该不是真的!”刘如意见过公子,自然对此心知肚明。他伸头看了一下,隔得太远了,他看不到,而他自诩视力还不错,他都看不见,别人应该也看不见。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一个大汉高声叫道;“看到了,的确是,金钱大小的一块红斑,看样子就是开水烫的!”

    “对,我也看到了,就是一块红斑,可不是!”

    “不对,不对,明明是小指头那样的一块,哪有金钱那么大,若不是柳公站在高台上,怎么可能看得见!”

    “放屁,明明就是金钱大!”

    “就是指头大!”

    “我也看到了,我也看到了!”

    好像是一群木偶被丝线牵拉着一样;又好像疾风吹过,青草纷纷低头一样;又好像投一块石头进湖,惊起一群水鸟。

    所有的市民都抻着脖子,高声叫嚷着,呐喊着,汹涌着,热情地欢呼着,好像他们发现了一块金子,又好像他们成了御赐状元公,成了新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有些人甚至因为伤疤的大小而彼此吵闹争斗,若不是有身着戎装的士兵镇压,只怕就要当街上演全武行了!

    但是不论怎么样,他们都声称自己看到了。

    “我们看到了,我们真的看到了,我们全都看到了!”市民们高喊着,神情里满是激动。

    “可是我没有看到啊,他脖子上没有疤呀!”一个孩子叫嚷着,“他脖子上面的确没有疤!”

    他身边的市民们立刻转过头来,怒视着他!

    “闭嘴,小畜生,你懂什么!”他的父亲狠狠在孩子脸上抽了一巴掌,随后脸色涨红,神情激动地呐喊着:“我看到了,我也看到了!”

    他高声叫嚷,好像世界上视力最好的人。

    孩子捂着通红的脸,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巴掌印,哇的一声哭了。

    市民们听了这句话,又看看捂着巴掌印大哭的孩子,满意地笑了,又热情地高呼起来。

    他们高声呼喊,如痴如狂。

    “可是公子脖子上面的确没有疤呀!”刘如意纳闷地想着,“莫不是我感冒转成发烧,把自己烧糊涂了?”

    他神情疑惑,满脸不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