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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姑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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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姑臧城外,斜射的阳光把山脉的影子投在地面上,远处的苍穹蓝得透亮,水流如洁白的丝带盘绕在一片碧青之中,腾起薄薄的雾气,美丽的河套平原如同仙境一般。

    杨寄穿着将军的冠服,背着手,站在高台之上,目光越过森严的壁垒,久久凝望着这至美的山河。他今日神色肃杀,连亲近的人都不敢造次,互相使着眼色,好一会儿才有人轻声汇报道:“将军,两个犯事儿的已经带上来了。”

    杨寄“唔”了一声,又问:“刑具准备了?”

    “准备好了。”低声的回答。

    杨寄横目一看,空阔的操练场边,摆放着白蜡木制成的军棍,漆成黑色,看起来甚是威严。他皱了皱眉,却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吩咐道:“擂鼓。”

    大约是要全营的人都看到处置两个犯奸罪的士兵。大家不敢说什么,很快在营地里擂响战鼓,各营纷纷踏着鼓点出来,按队形集中在操场之上。

    “把人带上来。”

    犯事儿的两个大约被绑了一夜,脸色有些紫,神色也萎靡,见到那些又粗又长的军棍后,更是满眼瑟缩。他们乖乖儿跪在地上,连连求饶:“将军饶了我们吧,以后再不敢了。”

    杨寄声音干涩,但是仍然传得很远:“治军之道,先明赏罚。你们俩,把军法背一背。”

    两个人支支吾吾,显见的根本没有记住。杨寄也不勉强他们,转头对其他人说:“我已经叫军中主簿带着识字的士兵,把军法抄写后送到各营,每日诵习。十日后,仍不会背诵军法十七章的,责打二十军棍。再十日后再查,背不出再打,打到熟记于心为止。”

    跪着的两个急忙说:“是是!我们一定好好背!”

    “你们就不用了。”杨寄冷冷道,“奸_淫论死,明白这一条就行。”他指指军棍,说:“撤掉。这两个拉到辕门,斩首示众。”

    这下,两个人登时急眼了,刚刚还萎靡着的脖子一下子竖起来,连头发似乎都要立起来了。他们气急败坏道:“将军你什么意思?我们犯了多大的罪,说斩就斩?你不怕寒了这里兄弟们的心?”

    杨寄在高处,四下一望,果然到处寂静,个个目光直视着他,连他吩咐的亲兵,都没有动弹。杨寄心里犹疑了片刻,然后冷冷笑道:“你问问这里诸人,谁没有母亲?谁没有姊妹?有的还有妻子、女儿。若是因为你是杨寄手下的兵,就可以任意糟蹋别人的母亲、别人的姊妹、别人的妻女,你问问谁答应?!”

    他蓦地提高了声音,颤抖的手指指着那两个人:“昨日,那个胡女受不了羞辱,回家后悬梁自尽了。你们血淋淋的手上就是一条命!”

    那两个面如死灰,犹自要辩白,嘟囔着:“不过是欢好了一番罢了……她上吊,我又不曾去拉她的脚……”

    “我杨寄,在秣陵时吃不饱饭的时候也有的,那时候心里也想,妈妈的,老子饿极了,是上苍不公平,就抢点吃的也是图个保命,上苍也不能怪我。”他回转头,“可是,做出那种下流事不是为了保命吧?图自己个儿的快活,把人家好好的女娘逼到绝处,换做你自己的阿母、阿姊、妻子女儿,你愿意?!哪怕是当土匪,也要讲究个‘替天行道’!哪怕是当强盗,奸污人家女娘也是要遭天谴的!在我杨寄这儿,不问你原本的出身,但当了我的兵,就是给你个改过自新、重新堂堂正正做人的机会!你要当我这里可以让你为非作歹,你也不配‘北府兵’的称号!!”

    他吼到最后,嗓子都近乎哑了,头颈颤抖着,嘴唇翕动的,激愤到极处的样子。下面的人——包括两个犯事儿的士兵——都被他震木了,好一会儿,大家才在他“呼呼”的喘息中听到了平静的一句:“我今日听大家意见,同意我的命令,把这两个斩首示众的,举起手中兵刃。不同意的,就放下。”

    日光照在众人的脸上,渐渐叫人觉得刺目。他们的杨寄大将军,背着日光站着,肃杀的面庞显得尤为黑沉,唯有那双眼睛,明亮得和对面射来的日光一样,戳在各人的眼窝子里,也戳在各人的心窝子里。

    终于,有人缓缓地举起了手中的刀,黑沉沉的铁刃突地反射出雪亮的光芒。接着,这样的光芒慢慢增加了起来,渐渐连成了线,又渐渐练成了片。有人小声说:“奸_淫该杀……”接着声音“嗡嗡”地变大了,最后凝聚成巨浪般:“该杀!”

    杨寄仿佛置身在石头城的江矶上,广陵潮扑面涌来,雪白的寒光夺目摄魄,带着席卷一切的威力。他突地泪流满面,哑着喉咙道:“我知道你们也是人命……可是人活着,还有一样东西,叫尊严!好容易,才在这个世道活下来,好容易,才有了做个顶天立地男人的资格……”他掩着面,挥挥手道:“斩吧。”

    刽子手手起刀落,鲜血喷溅,两颗头颅很快被抹上石灰,高高地吊起在辕门的高处。尸身处理掉了,鲜血还在滴滴答答从人头颈的断面滴下来,经过的人无不小心翼翼绕开两三丈的距离,唯恐被那颈血污了。

    杨寄在日落回去的时候,特意抬头看了看两颗灰败的首级,两双眼睛还惊恐地睁着,但是毫无光泽,地上的血迹凝结成紫褐色,与灰尘混在一起。

    他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跟仆从道:“去集市里沽一坛酒。”

    此时,不觉已经在姑臧呆到了秋季,北地的冷来得早,建邺此刻大约还是菊黄蟹肥的好时节,姑臧的夜晚没有火盆已经过不下去了。他的内室,烧得温暖如春,带着沈沅发油上甜甜的桂花香,他的妻子,仍然毫无将军夫人的架子,拿火钳拨着炭盆里的炭火,笼上盖子之后,又把阿盼的脏衣服收拾到藤簸箩里。

    “回来了?”她抬头看看杨寄,立刻发现他不同于往常的颓废神色,不由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额温,才凑在他身边问,“怎么了?心情不好?”

    杨寄见自己的酒菜送了上来,自己拿热乎乎的爨筒(1)斟了一杯,才说:“杀了人了……”

    沈沅笑道:“你带兵打仗的,又不是没有杀过人,怎么这还值得难过?又不是我杀了人。”

    杨寄道:“但是杀自己人是第一次,看着活生生的兄弟,身首异处,总觉得不是滋味儿。”他“滋溜”饮了一口酒,又说:“不过二兄说得对。军营里要有军营里的纪律,不然带出去也不成话。喝酒也是误事的,虽然不打仗的时候不禁喝酒,不过我这里也要带头,今日喝过,以后没特殊情况就不喝了。”

    沈沅笑道:“说得好!听说军纪里也禁绝赌博,要是你带不了好头,只怕下面也赌成一片,再不想出征的,是也不是?”

    杨寄终于被她说得展颜,露出点平日的嬉笑神色,伸手在沈沅颊上摸了一把,笑道:“敢情你逮着话缝就想治我了?行!说得对我就听。以后我要随便就赌,你就吩咐军棍来揍我——军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别人不敢,你可以。”

    沈沅满心欢喜,看着自己男人那张俊朗的面庞,虽然在西北的风沙里吹得有些粗糙,也比以前晒黑了些,却更觉出男人的刚硬味道来。她殷勤地为杨寄夹菜盛饭,看他吃得香,便有成就感:“你倒好,天天吃得多,长得都是肌肉块,我和阿盼倒是越发圆了,大概还是动弹得太少的缘故。在家里做这个劳什子的将军夫人,真是无聊透了,真不知那些贵人家中的夫人们,是怎么熬过这样的日子的?”

    杨寄隔着黄澄澄的灯光看面前的人儿,只觉得真实得不敢相信,她果然更像自己的名字了,圆圆的双眸星光熠熠,双颊圆嘟嘟的,连酒窝都深陷了进去,粉嫩可爱得要命。他适意地长叹一声:“哎!老婆孩子热炕头,人生最得意莫过于此!我杨寄历了那么多劫,总算盼到了这一天,总算不枉此生了!”

    沈沅戳了他一指头,笑骂道:“出息!给外人听见了,哪里以为你是个执掌一方的大将军?!”

    杨寄笑道:“大将军在家里,也是个普通男人嘛。就如以前,我们想象中皇帝的日子,那叫一个舒坦!天天都有肉吃,吃饭更是想捞干的捞干的,想捞稀的捞稀的;无聊了就四乘大马拉辆车,爱上哪儿逛上哪儿逛;心情不好,爱砍谁头砍谁头……其实呢,日子都过得提心吊胆的,简直是受罪哦!”

    沈沅抿嘴一笑,收拾着碗盘,杨寄边搭手帮忙,边说:“不过西北这里入冬很冷,古话说的‘燕山雪花大如席’,我也没见过,单单思忖着,该是多大的席子,就算是坐席,这雪也够惊人的。”

    沈沅咋舌:“这样冷的天,就只有窝在家里围炉喝酒了?听说越北边越冷,那北燕那里岂不是更要颗粒无收?”

    杨寄点点头:“他们原本是不种地的,三季放牧,冬季就圈了牛羊住帐篷里。后来趁我朝内乱的时候,发兵袭击了阴山以南的地方,夺取了关陇,又取了赵北三郡,便以代郡为国都,半耕半牧。他们靠天吃饭更多,要是老天爷不作美,大家不能活活饿死,自然另找活路。”

    沈沅想了想算是明白了:活路是什么,也只有是骚扰边境过来抢掠。他们骑兵彪悍,打仗厉害,既然有这样好的生财之道,少不得时时拿出来用一用的。

    “好冷。”杨寄故意抱怨着,“早早上榻休息吧。”他的手赖皮似的伸在沈沅怀里“取暖”,沈沅旋即感到,他的手心温热,“取暖”根本就是个借口。然而被这样裹挟着,半是身不由己,半是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