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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第五次壮大符昭

作者:老实人三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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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焕坐在书房内,静静看着眼前的符昭。

    无数玄奥的文字构筑着泛着金红光华的符昭,似一个打字又如一方密密麻麻的诏书悬在指尖。

    算上前四次,这次是第五次。

    东方焕以指做笔,搅动福德,手腕一动,便开始了屏气凝神的勾勒。

    第五次壮大!

    大红色的神冠、神袍、印绶、善恶罐浮现,无形神威淡淡浮现。书房内,经卷、笔墨、镇纸、书架轻轻浮起,飘至半空。

    一盏茶后,符昭的勾勒、第五次的壮大即将完成。

    这时候东方焕的动作变缓,闭上了眼,用心将最后一笔的够了完成。

    那一笔落下,房间之内四处阴暗角落放出团团赤色光明,条条金色的藤蔓带着梭梭花苞涌出,旋即绽放,数不清的星星点点金红之色莲花粉尘飘荡空中,一股难以言喻、沁人心脾的异香忽然之间飘荡了起来。

    东方焕一身赤色神袍,头戴神冠,手托金印,腰间挂着黑白瓶。

    一切好似平常,唯一和先前不同的是,他的脚上多了一双金丝织就、红霞做底的官靴。

    “果然有了。”

    东方焕跺了跺脚,像是在试一下这鞋子合不合脚,不过却喜形于色。

    自从道场立下迄今为止,他心性早已重归沉稳,不再如先前那般还有着些许凡心未去,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好似尽在掌握之中,故而就算有意外也只有惊讶没有惊喜。

    可如今,却是真真切切开心。

    其实此物名为步云神履,是天庭五等神官的标配,有此靴在身,只需心中催动符昭,寻到符昭上的愿力线,再心中所想便会下一刻到达那愿力线所在之处。

    筋斗云,金光遁地,八门震雷遁,这三门奇术是以前天庭神界出了名的逃跑秘术。

    不过自从有了天庭,有了符昭这东西以后,三门奇术再厉害也只能在天庭使用,无法离开天庭,而穿上了步云神履只要愿力线所牵引之处,便可眨眼到达,所谓的“瞬移”莫过于此。

    仙道为基求长生,神道至强循天理。

    是故,神道强过仙道也是正常,有了符昭便能够直接去感应天道,而仙道则是靠着自身去强行摸索感应天道,大道至简,最终目的都一样。

    东方焕把符昭收拢,周身异象消失,房间内发出嘭一声,所有一切重归平常。

    心情似乎不错。

    东方焕转眼又皱起了眉头,自己即便能够循着愿力线瞬移,那瞬移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神魂,而非肉身,想要肉身神魂一同瞬移,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力量。

    但能接近天道的便是神道,靠神道最近的变身神魂,肉身对于天道来讲只是个存在于世的“假我”非“真我”,这里面涉及了种种,无法一一阐述,但有一点肯定的是神道与仙道最终追寻的是有所不同的,一个直接承载天道,另一个却是在承载天道时寻求至善至美。

    这至善至美,便是灵肉合一,阴神与肉身彻底相融,达到的效果便是肉身成圣!

    想想,神魂一旦损毁便是彻底消失,肉身有着保护神魂之效,在神魂与肉身在一起,却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力量。

    如果能达到灵肉合一那种神妙的境界……

    一念至此,东方焕不禁钦佩起一个人来,这人就是以前他听过的太阿剑宗宗祖。

    此人确实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竟然能创出如此神奇的剑仙一道,在修行之初已神念为剑,以气血养之,再以各种稀世珍料锻铸,始成飞剑。

    这飞剑一道他原本只以为是以剑入道的小道,能让他称奇的也只有这里面的方法。

    如今看来,这东西,呵呵,可不是小道,而是奇道。

    “看来改天还得亲自去下太阿剑宗,借鉴一番倒也不错,若是光凭照境界和偶然开悟来进入灵肉合一的境界,毕竟还不稳定。若是能如太阿剑宗那般创出一门人人入灵肉合一境界的道法,那我赤明道场发扬光大,香火天下,指日可待!”

    东方焕定下了目标,是必要完成。

    顿了顿,觉得自己似乎想的有些久远,于是脸上挂着笑出了门,来到道场中央莲池。

    手中一抛,向水中投入道金光。

    “人类之身毕竟有穷尽之时。”东方焕喃喃叹道。

    ……

    东海深处。

    “太子,这是今早刚供奉来的鲜肉。”海龟侍从端着盘子道。

    玉盘上是一层红一层白、鲜美可口的鱼肉,且对滋补气血有着极好的效果,可谓千金难求。

    坐在水晶椅上的阿奎懒洋洋地挥挥手,无精打采道:“拿走。”

    “太子,这是今早供奉来的胶珠。”

    “拿走。”

    “太子,这是……”

    “拿走。”

    “太子……”

    “拿走。”

    “太……”

    “拿走!拿走!拿走!滚!都给我滚!滚——”阿奎终于烦不胜烦,暴怒地将一只只海龟精踹走,把一只只盘子踢翻,疯狂大吼。

    这些天来他一直很郁闷!

    自己做什么都不成,做什么都被那些兄弟姐妹看不起,特别是上次事情之后,这宫里头一个个看自己的样子都带着嘲笑和轻蔑。妈的!这里还有他的容身之处?没有!

    没有,很好。

    既然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也不想呆下去,那他留在此处还有什么意义?

    “混蛋!可恶!不留就不留!呆在这里天天受人白眼老子可受不了!”阿奎怒道,只是怒完之后阿奎又冷静了下来:“出了这里我又能去哪里?出去了还能以东海十七太子的身份?显然是不能了,可留在这里我又能做什么?做什么啊?”

    阿奎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要本事没本事,要地位也没地位,想得到父王赏识显然也没有。

    在一阵挣扎过后,他终于决定了自己的路。

    离开水晶宫!

    是的,说干就干,在踹完手下后不久,阿奎当天就收拾行囊出了水晶宫。

    虽然不知道第一次出远门要带啥,可是向来认为自己聪明的阿奎不算笨,偷偷摸摸入了水晶宫深处拿了个须弥袋看见好用的觉得好玩的就往里头扔,直到袋子鼓鼓囊囊,他拍拍屁股摇摇尾巴走人。

    这事隔了几天才被察觉,十七太子的兄弟姐妹们不光没上报,还……

    好吧,总之其实十七太子本身也不受欢迎,在水晶宫里面就是个吊车尾的存在,就连巡海巡河都做不好还有啥用?如此一走倒是皆大欢喜!

    却说阿奎离了水晶宫没两天,独自一个在路上行着,渴了喝水饿了吃肉。

    虽然水不干净肉补好吃,可这日子却有种说不出的自有舒畅。

    边走边玩,路上见到许多风景,两天后来到了一座山头,正茹毛饮血啃着一头活鹿时,背后忽然发出了声音。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