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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瘟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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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六年的山野丫头真是白当了,我的体力居然还不如一个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陈素颜拉着我往西城跑去,她跑的香汗淋漓,鬓发微乱,呵气如兰,面颊红晕如娇羞的桃花。而我却累得像条狗,喘气也喘得像条狗,她在车水马龙的拥挤长街上,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一个惯性往前冲去,扑在地上也摔了个狗啃屎。

    她慌忙扶我:“初九你没事吧?”

    我摸着被擦出血的脸,痛的歪嘴,不满的嘀咕:“你见鬼了么?”

    她愧疚的拿起手帕替我擦脸,嗫嚅道:“我,我,对不起,初九。”

    “初九妹妹!”好听悦耳的声音蓦地响起,我叹了口气,看来她见的是比鬼还可怕的场面。

    我拍掉身上的泥,抬起头:“镯雀姐姐,好巧!”

    镯雀妆容明艳,穿着一条彩绣织锦长裙,外罩淡粉罗衫,胳膊挽着花开并蒂的浅黄色披帛,发髻别巧精致,簪了两根点翠的水云碧簪,与前几次见她时的素净不同,她今天可谓是盛装打扮。

    她跑到我跟前,笑说:“初九妹妹要去哪里?这位是?”

    陈素颜款款一笑:“我姓陈,名素颜,是初九的朋友。”

    穆向才抱着许多东西跟来,一头乌玉长发松垮的以竹簪挽着,月色云锦长服将他的身形衬得挺拔轩昂,他的腰间缀着一块显眼的翠玉,旁边吊着小木牌,刻着“镯雀”两字。虽然陪着女人逛街,且当了拎包裹的下手,却仍是一身脱俗之气,长身玉立,在人影绰绰的长街上甚是惹目。

    他神色平静的看了我和陈素颜一眼,冲陈素颜微微颌首,完全无视我。

    “我叫镯雀,也是初九的朋友,素颜姐姐好生漂亮!”

    镯雀看上去心情很好,看来爱情把她滋润得不错,从初见时沉默婉静的少妇变成了活泼俏皮的少女。而我身边的另外一位,同样锦衣长衫,弯唇露笑,却面色菜黄,嘴角抽搐。

    我本想凑在陈素颜耳边让她打起点精神来,不要笑得那么勉强做作,但转眼又想,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因为我跟她挨得近,有我这个比对物在,她简直是九天仙女下凡尘。

    陈素颜淡笑:“谢谢镯雀夸奖。”她既没客套的说“哪里哪里”,也没虚情假意的说“你也不赖”,更没在镯雀后面加上“妹妹”两字,语声柔软,并不生硬,但话里的疏远已闻之可现。

    镯雀也不着恼,转向我,敛了笑意:“初九,我有些话想与你说。”

    我猜她是想跟我解释为什么又跑了回来,却没想她把我拉到一边是问我该如何保持她脸上的人皮新鲜白嫩。我看向陈素颜,她和穆向才站在街上,两人竟搭上了言语,看样子虽然有礼淡漠,却聊的极好。所以我摇头晃脑的对镯雀说:“这个嘛……你听我慢慢道来。”

    我确实说的极慢,本来一句话可以说完的事情,被我变成了长篇大论:“……对了,还有那个泉温莲你也要仔细,它呀,也是开在夏天的,至于它为什么开在夏天呢,因为莲花都是开在夏天嘛,它的采集也很重要,步骤得一步一步来,你去买的时候最好试探下他们是不是按照这个步骤来的,不是的话就别买。你得仔细了,这人皮面具极为脆弱,稍有不慎就会毁掉,我看你这人皮当初剥皮时一定没有用落英花汁洗手,真是遗憾呀。对了,刚才说到哪儿了?哦,那个采莲的步骤呀,你仔细听着,我给你讲上三遍,你最好背会……”

    中间穆向才来催促多次,被心怀鬼胎的镯雀给慌忙推走,她当真十分在意,所以把我的废话也全记了过去。我心中觉得有些歉意,毕竟她于我有救命之恩,且待我极好,但我就是想让陈素颜多陪穆向才说上几句,哪怕他们再无可能,说上几句也是好的。

    我终于把能扯的都扯光了,镯雀细细回想了一遍,冲我一笑:“初九,谢谢你,没想到你如此耐心,与我说的这般详细,虚耗你光阴了,有空请你喝茶。”

    我的犯罪感更重了,忙寒暄了几句要走,她将我拉住,这才跟我解释她为何回来,顺带跟我提起穆向才要为她操办婚礼,她再也不是曲婧儿的替身,而将是他明媒正娶的穆夫人,她说这话时十分幸福,我都被她感染了。

    我想起了陈素颜连拖带拽的把我弄这西城来的目的,我说:“他知道你是妖怪还待你如此,确实是个难遇的良人,但我有一个顾虑,不知道当说不说?”

    她笑:“你说呀。”

    我肃容:“我与我师父云游时,曾遇上一对人妖相恋的情侣,女方为妖,男方为人,男方觉着人肉凡体不过短短几十载,而妖却有数百年的寿命,他为与那妖长相厮守,便去偷偷学些旁门左道,最后出了岔子,变为了半妖。”她的容色变得复杂哀伤,可能联想到了自己,我轻声说,“镯雀,穆向才待你情谊深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你可愿意他为你成妖?”

    她摇头:“妖皆是些成精的畜生和百草,他怎可与我们为伍?”

    “这只是我的顾虑,他未必会那么做,但你留点心总是好的。”

    “嗯,谢谢你初九,你心思真细。”

    心思细的可不是我,就算我心真有那么细,我也不会去管穆向才的死活,我只是觉着陈素颜太可怜罢了。

    回去的路上,我拉着陈素颜买了六串糖葫芦送我,见她心情不错,我问:“怎么?那么长的时间,你们聊出火花了没?”

    “哪有什么火花可言?都是些虚词假礼。”

    “虚词能虚上那么久?我才不信。”

    她顿了顿,说:“也就是些音律词赋,再聊上几首名家传世之作,别无其他。”

    我们沿着长街随意逛着,到了一家墨坊门前时,我恍然惊醒我的慎澜万相谱至今还未完工,生宣纸也快用完了,我便进了墨坊准备买一叠回去。

    我在一堆产地各不相同的生宣前挑捡了半天,想的肯定是买材质好的,但这个月的开销实在大,资金紧凑,没有多余的闲钱了,可若是买便宜的,又怕万一吸水效果不尽如人意,慎澜万相谱发挥不了作用,买了等于浪费。

    我正琢磨着买哪款时,从一进来就和掌柜的就着文房四宝讨论的不亦乐乎的陈素颜突然冲了过来,将我往下拉,和她一起蹲在了地上,我不解:“怎么回事?”

    她一脸仇大苦深:“完了,瘟神来了。”

    我有些惊奇,以她的修养怎会给人取这种折煞人的外号,她轻叹:“你可知今早我和我父亲为何天不亮就去了南城么?就是因为这家伙,他是我父亲同窗之子,来柳宣城投奔亲戚的,不知发些什么神经,大清早的要跑去牡丹崖,城门都还没开呢,他又哭又跪又闹,还嚷嚷着以死谢罪,结果害我父亲闪了腰,两个守城卫士在混乱中被他给踩了数脚,其中一个估计这辈子是做不成男人了。”

    “劲道这么大?是疯子么?”

    “他也不是故意伤人的,说来你可能不信,他只是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看模样风吹就倒的那种。”

    “那怎会那么厉害?守城卫士少说也是有两下子的呀。”

    “所以才说他是瘟神,总之今早和他肢体碰触过的人皆落得一身是伤,他认识我,切不能让他发现我,他一说起话便没完没了,一头黄牛都能被他说死。”

    看她说的这么夸张,我有几分好奇,突然想起,我和那人素不相识,我蹲着干什么?我稍稍探出头,一个年轻男子正在挑着兔毫,一袭白色长袍,十分清爽,他的容貌秀致清雅,身上有很浓的书卷气息,看不出是一个癫狂之人。

    他对着一支笔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抬起头看向掌柜:“给我挑些纸,用作挽联。”

    听到他的声音,我啪塔一声摔在了地上,他他他,傅绍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