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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我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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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的主意是施粥。

    每年冬天,季家都会在金陵的几个主要街口搭粥棚,支锅熬粥救济贫民。

    “今年的粥里,不如加进辣枚。不是说它最能祛寒去湿,健旺血气吗?就让大家喝喝看吧。”

    老鸹叔搓了搓手。

    “三小姐的意思,是想让大家先见识辣枚的好处?”

    琉璃点点头。

    刚才听来,辣枚还只被当做药物。然而味辛性热,散寒燥湿的药物还有许多。

    价格高企的辣枚绝不会是大夫开方的首选,自然销路有限。

    作为食物,又的确会让口味清淡的江南人难以接受。

    “所以一是要让人吃成习惯,二十要让人明白吃了有益。”

    季家施粥,受惠者众多,其中多的是畏寒积湿的老弱病残。

    “辣枚是否有效,他们一吃就能灵验。”

    “然而就算他们吃了,好了,以后也没银子来买。”

    “他们没银子买,有人有呀。”

    琉璃也想好了。

    老爹早教过她,卖东西之前,先要让人知道这东西。名气越大,东西就越好卖。

    “我们季家施粥的场面够大,声名够响。只要许多人喝了都觉得好,辣枚的名气自然就起来了。”

    琉璃信心满满:“到时候不怕没人捧着银子来买。”

    “三小姐说得有理,只是……”

    就按进价算,一小瓶四分银子也不便宜。

    施粥一个月,每天以五千碗计,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琉璃不以为然。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着狼。我爹当年,不也是把全副身家押在了一条船上?”

    转念一想,也不好为难伙计。

    “施粥是义举,所耗的银钱就由我来出吧。”

    反正她的脂粉钱攒了无数,倒不如拿出来帮衬自家商铺,也算是对老爹的一番孝心。

    “对啦,我觉得辣枚这名字也不够好。”

    辣枚,腊梅,叫起来谁能分得清?

    要是有人傻傻去找腊梅籽吃,那可是巴豆会泻死人的。

    “已经有芸椒、越椒、胡椒,不如这个也叫个什么椒吧。”

    一听就是能吃味美的香辛料,不怕不会像胡椒那样畅销。

    “三小姐的意思是?”

    老鸹叔尝试着提出一个名字:“番椒?”

    “这也太容易同胡椒混淆了。”

    有关名字,琉璃也早想好了。

    “既然是海外来的,不如就叫海椒。”

    前有海红,后有海椒,“珍季祥”必然声名再起。

    想到这里,琉璃自己都要为自己叫声好。

    于是也就忽略了华夫人从旁边飘来的几声轻笑。

    老鸹叔仍然面有难色。

    “即便如此,表少爷那里也不肯答应。”

    “表哥那里由我去说。”

    琉璃决定趁热打铁,这就去回水巷走一趟。

    “可是三小姐……”

    老鸹叔还要再说什么,却被琉璃挥挥手止住了。

    “不必多说,我自己心中有数。”

    从小到大,凡是她请求的,宋承恩就没有不替她办到的。

    琉璃信心满满,却完全忘了:“珍季祥”在城东,回水巷在西南,乘轿过去至少也要两个时辰。

    直到轿子突然落下。

    “三小姐你听,闭门鼓响了。”轿夫说。

    金陵宵禁,一更初刻敲响暮鼓,家家闭户不再出门。

    到二更天时,路上的行人也该归家投宿,否则就要以犯夜论处。

    “三小姐,现在才到中和街,离回水巷还有一大截路,只怕是赶不及了。”

    就算能赶到,也没有做表妹的晚上跑到表哥外宅去拜访的道理。

    回家更是来不及。

    琉璃心里一声哀叹,自己果然还是这样莽撞。

    “这附近可有客栈?”

    于今之计,也唯有找个客栈暂住一夜。

    琉璃突然庆幸华夫人也一同来了,否则明天街上不知又会有什么流言。

    轿夫想了想,啊呀一声。

    “有有有,咱们家的升季祥就在前面街上。”

    “升季祥”是季家所开的客栈,不过琉璃还从未去过。

    “也好,就去那里。只是别惊动掌柜,只当我们是普通客人投宿就好。”

    与琉璃担忧的不同,“升季祥”的生意倒是很好。

    好到客房只剩下一间。

    华夫人倒不介意:“不离左右,正是华晶的职责所在。”

    琉璃努力想了想端王含笑的双眼,终于忍着没叫掌柜的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

    两人找了个靠墙角的位置坐下,准备用晚饭。

    和普通下所有的客栈一样,“升季祥”二楼是客房,一楼是店堂,专供客人打尖,也卖酒水。

    店堂里也聚集了一屋子闹腾得快掀翻房顶的各色人等。

    打尖的、住店的、喝酒的、赌钱的、吵架的,打探消息的,寻仇滋事的……

    真是热闹非凡,足以弥补菜色不够丰富的缺点。

    琉璃正瞧得津津有味,忽听对座飘来一句问题。

    “你就不害怕吗?”

    “害怕?为什么要害怕?”

    华夫人一抬眼皮,余光横扫四座。

    “一个姑娘家呆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可是相当的危险。”

    “可是,这是升季祥呀。”

    季字号的,自家开的,就跟在自己家里没什么两样

    “小时候有一回,我同宝瓶在街上玩,不小心和仆人失散了。”

    说到害怕,琉璃突然想起一件趣事。

    那时候她才六岁,宝瓶五岁。

    穿着绫罗袄裤,带着金圈玉锁,正是两个粉妆玉琢的小人儿。

    “宝瓶害怕得不行,说我们穿得太过显眼,一看就是富家出身。如果去问路,很容易让人起坏心。”

    就算不会上当,被强行抱走也是轻而易举的。

    宝瓶说她们应该藏在街角,等着家人来寻。

    可等了很久,都不见有人来。

    当时宝瓶哭了起来,也不知是吓的还是饿的。

    于是琉璃难得拿了回主意,拽着宝瓶走到一家店里。

    “我那时候还不认字,却记得我爹说过,只要看到门前有这个符号的就是回家。”

    琉璃伸手,蘸着茶水画了一个圈,又在圈里写了一个季字。

    果然,到了自家店铺就跟回家一样。

    掌柜的好吃好喝供着两位小祖宗,又吩咐伙计给东家送信。

    所以,有什么好怕呢?

    “真有趣,那位掌柜只凭两个小孩子说几句话就相信了?”

    华夫人轻笑,声音里满是嘲讽。

    “当然不是,我还有……”

    话已冲到嘴边,琉璃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