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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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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晴的语气有些嫌弃,“你哪有动画片可爱啊!别臭美了,赶紧回去,别在这里碍眼!”

    “既然你这么嫌弃我,我就只能伤心太平洋去了!”说完回到车里,发动引擎离开了钟家别墅。

    听着一条条的语音微信,让钟晴的心情格外的好,她的心情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好过了,或许今天的选择是对的,离开霍玺珏放开凌驰,随心所欲的过活,将那些不愉快通通抛开,从今以后只为自己而活!

    三天后,钟晴带着凌驰来到了她生活了十五年的大山里。

    山上有一条人数并不多的村落,如今留下的大多也都是老人,年轻人几乎都去了城里打工,大部分人最终都会选择留在城市而离开山里。

    开着钟晴的白色路虎驰聘在蜿蜒的山路上,山路有些泥泞颠簸,这一带不是旅游观光胜地,所以也没有人会花大价钱来修葺山路。

    开着车,凌驰一路上都忍不住皱眉,这样的地方他怎么都看不出来哪里好玩了,一路上来连个鬼影都没有见到,更何况是人影呢!

    钟晴倒是觉得这样的环境很是温馨,似乎到处都留下了她小时候与***回忆。

    侧过头看向凌驰,见他有些不爽的样子,钟晴忍不住勾唇,“是不是后悔跟我来这里了?”

    凌驰就算心里这么想的,也不可能说出口,难得钟晴主动开口,他哪怕有一肚子的委屈都不可能表现出来的。

    凌驰笑了笑,“没有,只是觉得这山路有些难走!”

    虽然钟晴不相信他说的话,可是他没有抱怨还是让她挺感动的,毕竟像凌驰这样的男人肯屈尊降贵的陪她来这里实属不易,“这路是挺难走的,以前我和奶奶下山买东西几乎都是走下来的,一走可能就要几个小时!”

    这话倒是让凌驰不禁感到错愕,“什么?走下来?然后再走上去吗?那岂不是会累死吗?”

    看见凌驰那惊愕的表情,钟晴觉得有些好笑,“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啊,山上的资源有限,除了吃的是自己种植以外,其他的就要到山脚下的小镇去买!”

    “那你们都没有马车什么的吗?我看电视里演的农村里都是有马车的!”

    钟晴失笑,看吧,这就是生活在大城市里从来没有受过苦的大少爷,所以很多事情都觉得是理所当然,“你看的那种是比较好的农村,这里的生活甚至连电视都没有,虽然有电灯却十分的不稳定,经常会停电的!”

    凌驰很难想象钟晴之前都在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堂堂一个钟实集团的千金小姐,本应锦衣玉食,却过着人下人的生活,心里突然觉得有点堵,“你爸那么有钱为什么不把你和奶奶接到城市去?”

    一想到那些年的痛苦,钟晴的心里还是会泛起苦涩,“奶奶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思想十分的简单保守,她觉得城市的生活她适应不了,而且被人知道我爸有个土的掉渣的妈妈应该会丢他的脸吧,毕竟奶奶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可能无法与那些华贵的生活融合,而且听说我妈和我***关系也不是特别好,我妈出自于名门,所以对于奶奶这种农村人有点歧视!”

    “那你为什么也会被送到山上来?你爸妈舍得吗?”

    被送到大山的那段日子或许是她这辈子最难以接受的事情,仿佛被亲生父母遗弃了一般,让当时只有三岁的她如何适应?

    钟晴苦涩的勾了勾嘴角,眼睛里也跟着起了雾水,“意意是早产儿,所以身子从小就特别虚弱,我爸整天忙着工作的事情不管家,我妈带着我们两个觉得很吃力就将我交给奶奶扶养,本想着等意意身体好一些就将我接回去的,可是意意大了之后怎么都无法接纳我这个姐姐,甚至不许我爸妈抱我,久而久之跟他们的感情也淡了,如果不是奶奶过世了,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出这里!”

    听完钟晴的话,凌驰的心情莫名的跟着沉重了起来,在心里默默的问着老天,为什么要让钟晴的命运如此悲惨呢?如果他早些年遇到她该有多好,或许她就不会受到那么多的伤害了。

    车子开了大约四十分钟才到达山上的村落,很久没有回来过了,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

    房子几乎都是土质的,脚下的泥土已经被厚厚的积雪覆盖,道路太窄,所以车子就只能停在半山腰上,其余的路就只能步行走过来。

    自从下了车,凌驰的神情就异常的凝重,他无论怎么看都觉得这里像是荒废了的村落,这样的地方真的可以住人吗?

    跟在钟晴的身后,走了大概二十分钟,虽然外面冰天雪地,可是走了一会儿还是能感觉到羽绒服下渗出微薄的汗水来。

    最终,钟晴停在了一间并不算大的房子前面。

    推开院子木栅栏的小门,钟晴回过头看了眼凌驰,“这就是***家!”

    凌驰剑眉都拧到了一起,他怎么都想像不到这种破土房真的可以住人吗?

    两个人走进院子,院子里白茫茫一片,全部都是厚厚的积雪,仿佛天上的云朵,上面洁净的连一个脚印都没有。

    “小心路滑哦!”钟晴对着身后跟着的凌驰叮嘱道。

    凌驰踩着钟晴的脚印跟着她走进了小屋里。

    此时差不多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多,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房子里更是一片漆黑,而且还有浓浓的一股发霉的味道。

    钟晴随手按了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除了摸了一手灰尘,电灯依旧毫无反应。

    不过也难怪,都已经十几年没有住过人了,怎么可能还有电呢?

    钟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走进屋里面,熟络的在柜子里找出了一个油灯。

    回头看了眼还傻傻站在门口的凌驰,“有打火机吗?”

    凌驰点了点头,然后从羽绒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个铂金的打火机,钟晴接过来看了一眼,然后将油灯点燃,房间里瞬间有了一丝光亮,“凌驰,你知不知道你这一个打火机都够整村人一辈子的生活费了?”

    凌驰怔了怔,他对钱从来就没有什么概念,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虽然知道这个社会有贫富之差,却从来没有想到会差到这种程度,对他来说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却对别人来说是无比的奢侈,难怪钟晴即使回到了钟家依旧保持着节俭的个性,因为她是从这种贫穷日子活过来的。

    凌驰看了眼屋子里的摆设,极其简单,只有一个衣柜,一个张书桌,几张木凳,还有一个土炕。

    看着满屋子的灰尘,凌驰不禁蹙眉,“我们晚上该不是就住在这里吧?”

    钟晴看见他嫌弃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肯定有一万个不情愿,可是这里并没有酒店或者宾馆那样的地方,“怎么?你嫌弃了?”

    凌驰挑了挑眉,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比较好,难得这次是钟晴主动提出来让他陪她过来的,他又怎么好意思说嫌弃?“我是觉得这里这么久没有住过人,全是灰尘怎么住啊?”

    钟晴环视了一眼简陋的小屋,逼着凌驰住在这里的确有些为难他,不过既然来了也不可能现在就回去。

    钟晴将身上的白色长款羽绒服脱了下来,“打扫一下就可以了!”

    钟晴将衣服递给凌驰,示意让他拿一下,然后自己将衣袖往上挽了几下,拿着放在厨房的盆子去了外面。

    凌驰不明所以的也跟了出去,打扫这种事情他从来就没有做过,更别说是打扫这么简陋的地方了,他都不知道应该如何下手。

    钟晴拿着盆子走到院子里,在地上装了些雪水,然后又回到房子里,从院子里出去,没过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还抱着一些木头。

    凌驰想要过去帮钟晴拿一些,这么多木头肯定很重吧?钟晴却躲开了,没有将手中的东西交给他,她深知凌驰这种大少爷肯定没有做过这种粗重的力气活,让他帮忙只会越帮越忙。

    钟晴用抹布将一张木凳擦干净,然后对着站在身后的凌驰说:“你坐在这里休息,我很快就打扫好了!”

    凌驰怎么好意思自己休息让钟晴自己忙活,于是也脱下外套,将两人的衣服都放在刚刚擦干净的凳子上,“我也来帮忙吧!”

    钟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嘴角挂着一抹嘲弄,“我说凌少您老人家干过活吗?你会做什么啊?”

    凌驰抓了抓黑色的碎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没做过,但是凡事都有第一次嘛,两个人忙活总比一个人快吧?”

    钟晴指了指那一堆木柴,“会生火吗?”

    凌驰摇了摇头,“我只在电视上见过,应该不会很难吧?”

    钟晴无奈的摇了摇头,“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去里面歇着去,别给我添乱!”

    凌驰一个大男人又怎么能被一个小女人看不起呢?“我不会你可以教我,我学习能力很强的,应该很快就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