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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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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列一个大梁国历史最残暴皇帝排行榜,梁喆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位。

    梁喆原本只是个没有继承权的庶子,可是他杀了自己的父皇和两位嫡子兄长,靠着自己母族和妻族登上了皇位,之后又因为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企图插手朝堂,灭了自己的母族和妻族。

    如果是这样倒也罢了,他还把自己的母亲和妻子的手脚砍断,像牲口一样,赤身*的捆在羊圈里,与那发情的公羊交|配,自己在旁边看得哈哈大笑。

    对自己的至亲都如此残忍,对官员和百姓就更是暴虐得令人发指。

    粗略统计,他在位的十年间,被灭九族的官员过百,因为各种原因而受到牵连被砍头的上万。午门外的那块地,因为杀人太多而被血水浸染,至今地面都是黑红色的,每到下雨天,石头缝里甚至还能渗出血水来。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梁喆不顾百姓的死活,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十年间不仅把皇宫扩大了三分之一,更是在各地修建了七座金碧辉煌的行宫,可惜到他死前,也只去过其中两座行宫,别的连看都没看过一眼。

    他又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和处女交合,吃女子的子宫能延年益寿,每日都要临幸一个黄花闺女,次日就将那女子杀害,服下用那女子的子宫所做的炖汤。

    上行下效,皇帝如此荒淫无道,下面的官员又怎么可能清正廉洁?贪污受贿、收买人命,甚至当街强抢民女民财、打死百姓的事情到处都在上演。

    到梁洪烈起义时,大梁国十之二三的村落已经彻底荒芜,无数的百姓宁愿上山为匪也不愿留在家中,实在是当一个良民已经无法活下去了,这也正是梁洪烈仅用两年就推翻梁喆的原因所在。

    宋子胥是后期才倒向梁洪烈的,他没有野心,从来没有想过要当皇上,只是作为一个正当年的武将,他还是希望以后能继续带兵,所以他想在新皇面前做出点成绩。

    攻入京城时,他一马当先的冲进皇宫,想捉到梁喆献给梁洪烈,没想到梁喆却起了一个高台,带着自己的两个宠姬登上高台,在上面点火*了。

    临死前,梁喆在高台上指着宋子胥疯狂的大叫,道:“寡人受命于天,如今却被尔等贱民所害,寡人便是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尔等,必要让尔等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宋子胥一直到现在还记得,那日梁喆在高台上的样子,披头散发、两眼通红,再加上被烟灰在脸上染成的黑印,杀死宠姬之后喷在身上的献血,简直就像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

    梁洪烈登基之后,虽然没有改大梁国的国号,可是却将梁喆称为前朝末帝,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他要做一个明君,他要的是一个吏治清明的大梁国。在这一点上他自己做得很好,他宁愿克扣自己和后宫嫔妃的所用,也要把钱省出来去开垦荒地、修缮水利,他深知只有民富了才能国强。

    他登基二十余载,普通民众已经渐渐忘记了梁喆在位时的惨状,可是像宋子胥这样曾经亲历那黑暗岁月的人,又怎么可能彻底忘怀。

    梁喆在位时,颜路年纪还小,记忆并不太清晰,这时听宋子胥说起当年的事,反应也不如何强烈,那梁喆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如果有人想给他报仇,也不会等到现在了,应该是某些人借题发挥而已。现在宋赋假死不成,幕后人知道后肯定是要再次派人来暗杀,如果用宋赋做诱饵来引蛇出洞,自然是最好的方法,可是宋子胥会不会同意?

    他这边还没说话,梁熙却突然“啊”的叫了一声,说:“说起来,三皇兄也是宋将军的孙辈,他陵寝被焚,莫非也是同一伙人所为?”

    众人听得又是一愣,之前谁也没把三皇子尸身被焚一案与宋赋被刺杀联系到一起,毕竟天家与臣家的距离实在太过遥远,就算想到也会下意识的避开,可是梁熙这么一说,却让他们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从地窖的洞口又爬出一个人来,只见他身材健硕,面容刚毅,只是半边脸和一只手上似乎被火烫伤了,涂抹了不少晶亮的药膏,头发也只有刚刚能扎起来的长度。

    “沐青,你怎么上来了?”宋赋连忙上去,扶住他另一边没被烫伤的手。

    这人正是宋赋的男妻沐青,他站稳后对众人行礼后,说:“刚才我在下面听到大家的话,突然想到一件事,就上来了。”

    原来,就在他们从西疆回来之前的几天,有一天正好轮到宋赋值夜,可是因为他马上就要回京了,宋赋的上司就免了他值夜,让另一个同僚代替他。谁知道当夜那同僚和几个亲兵在房间里吃火锅,发生了火灾,又因为他们几个全都喝醉了,被活活烧死在营房里。

    沐青把事情说完,又对宋赋说:“其实,我当时就在怀疑,胡千户虽然偶尔会喝几杯酒,可是并不是特别好酒,平时做事也是谨慎小心,为何值夜的时候居然会喝醉?现在想起来,莫不是胡千户被人错杀了?那人原本是想烧死你?”

    宋赋听了脸色有点白,而宋子胥的脸色却彻底黑了,刚才他还在想,既然诈死不行,干脆把宋赋送回西疆的军营,谁知道连军营里也不保险了。

    梁熙盯着宋赋和沐青二人紧握的手看了一会儿,突然凑到蔺秋的耳边,说:“秋儿有什么好办法吗?”

    蔺秋一时间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疑惑的回望着梁熙。

    梁熙指了指宋赋,说:“有没有办法救他?”

    对蔺秋来说,宋赋就是个陌生人,虽然没有恶感,可是好感度也是零,他之所以还站在这里,只是因为梁熙在这里。听清梁熙的问话,他想了想,说:“听说赞古国出产一种马,虽然个子不高,可是擅于跑长途,能不间断的跑五六百里,可有此事?”

    这边正说着案件呢,蔺秋却突然问起赞古国的马,弄得所有人都愣在当场,不知道蔺秋是什么意思。

    还好沐青回过神来,说:“太子妃博闻广记,赞古国的马的确擅于跑长途,不过因为赞古国地势比大梁国高许多,那处空气稀薄,赞马到了大梁国反而不适,我之前曾将赞马与胡马交|配,生下的杂种马个头比赞马要高大,腿也更粗一些,适于平原和山地奔跑,而且也同样擅于长途奔袭,我之前曾试过,两匹马轮换,可不间断的跑上两天一夜。”

    “居然有这么好的马,为何我从未听说过?”梁熙虽然不知道蔺秋为什么问到马,可是听了沐青的话,还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沐青却是苦笑道:“那毕竟只是杂种马,样貌比较丑陋,而且,短途冲刺不如胡马快,所以无法推广。”其实,最大的原因却是沐青出身低微,在军中也不过是个百户,虽然有宋赋帮衬,可是因为宋家的麻烦,宋赋也没有权利让这种新出的杂种马在军中推广。

    蔺秋却是点点头,对宋子胥说:“我到是有个办法可以护宋千户周全。”

    这办法说起来也简单,前段时间蔺秋买了一批赞古国的马运往边关,养在马匪的营地附近,暂时由马匪来饲养,目的自然是为了以后成全梁熙的梦想,进入草原去驱逐胡子。可是马匪虽然擅于养马,却对赞古国出产的马知之甚少,现在却有了一个现成的养马能手沐青。

    “马匪?”宋子胥有些犹豫,如果宋赋是跟着梁熙自然很好,可是去和一群马匪住在一起,又是照顾马,这可就没什么前程可言了。

    宋赋到是很满意,只要能和沐青在一起,他别的都不是太在意,而且沐青喜欢养马,每次和马在一起就会心情特别好,甚至他们的定情和第一次欢好也是在马圈里,马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家人一般的存在。

    梁熙以为宋子胥不放心马匪,就说:“宋将军可以放心,那些马匪都是爽利人,而且都很排外。”正是因为排外,所以在马匪们居住的营地里,连大梁国的士兵都无法混入,更不要说奸细和刺客了。就连当初训练他们的秦瑜,虽然获得了马匪们的尊敬,可依旧不当他是自己人,能得到马匪认可的,只有梁熙一个。

    宋子胥也没了办法,孙儿在自己家中都接连被暗杀,别的地方未必安全,只有那马匪的营地或许能保他一命,而且细想,现在养马看似没有前途,谁又知道将来如何?

    案子交给颜路继续查,梁熙和蔺秋带着宋赋两夫夫从后门离开,不是回皇宫,却是去了梅影子的小院子,他二人毕竟是男子,不管带去皇宫还是带去蔺府都不适合,只有独居的梅影子那里比较安全,同时刘嬷嬷还派了几个影风楼的影卫来保护,可说是滴水不漏。

    谁都没想到,梅影子的小院子今天晚上居然不只他一个人。

    梅影子把王骞搂在怀里,目带警惕的看着被塞进来的两个男人,这两个是夫妻,也就是说都喜欢男人,嗯,得把自己的新媳妇给藏好了,免得被人看到眼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