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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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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看完音乐剧的段落彩排,就问邱余欢要了剧本和一些半成品的音乐小样。邱余欢还说,程冬来的时候音乐剧的导演正好没在,回头再找机会给他引见。

    那个跟邱余欢说话的男人叫崔忠世,同邱余欢一起负责音乐这块,跟邱余欢也是圈内好友。

    三年前《斑马》的成功无法复制,想要争得重排的版权,也是一场恶战,程冬很关注相关新闻,所以也算了解行情,但没想到剧组已经悄无声息地成立,甚至已经开始排练了,消息捂得如此严实,看来是准备在公演前期做重磅宣传。

    国内的音乐剧起步晚,好作品寥寥无几,因此也几乎没有专业的音乐剧导演,多是话剧导演来操刀,初版《斑马》的导演是位美籍华人,纯正的音乐剧导演出身,剧中的大部分原创音乐都是导演创作。也因此,《斑马》的大热被很多乐评人剧评人拒绝认可为本土音乐剧的突破,而这一次,听邱余欢说,原导演不会来,新导演是个年轻人。

    “现在整个剧组,没有一个外国人,不是我们非要跟欧美的音乐剧比而全用华人,比不了的。目前的情况是,虽然版权是买过来了,但原剧组的大部分演员都不愿意归队,毕竟导演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如果搞砸了,对经历过初版演出的演员来说,落差就有些大了,不过从这点来看……”

    “从这点来看,《斑马》是一部会让演员留恋并敬重的音乐剧,他们不敢搞砸它。”程冬抬起头,看着邱余欢的两眼熠熠发光,“却也不敢去超越它。”

    邱余欢愣了愣,突然展开了与他阴沉面色有些不符的灿烂笑容,伸掌就来拍程冬的肩:“不错啊,我果然没看错!你小子有野心!”

    程冬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后颈:“我还以为,打断老师你说话,你会骂我。”

    “还叫老师?”

    程冬愣了下,有些激动:“师父!”

    邱余欢很是自得,可惜他没有长须可捋,只能抓了抓小山羊胡,旁边的崔忠世瞥他一眼,默默吐槽,那猥琐样也配让人家喊师父。

    程冬跟两位前辈在演员收工之后,还在空剧场里聊了颇久,出来的时候已经天边熹微,三人都聊到兴头上,两个老顽童和一个毛头小子,寻了间早茶楼,又聊到接近中午,所以当程冬回到家的时候,原殷之被蛋黄咬着裤脚抽风,看到他的第一眼,心里想的是,这个夜不归宿的混球。

    颇有怨妇腔调了。

    “原总你还在啊。”程冬刚被上完,就拖着肌肉酸痛的身体去亢奋了大半天,此时挂了两个黑眼圈,都挪不动去卧室了,看到沙发就扑。

    他这随口的询问,在原殷之听来,怎么听怎么像嫌弃,你还在啊,你怎么还不走啊。便立刻上脑了,起身走过去把程冬一把拽起来,青年长手长腿,个头还是差了原殷之一小截,被跟猫儿似的提了后颈,也不吵闹,昏昏欲睡。

    原殷之都想咬他,结果定睛一看,眼屎糊着,嘴唇也起皮了,凑近还闻得到一股怪味。

    程冬是夜不归宿,但就这副鬼样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跟他一起厮混,原殷之想,而且也实在下不去嘴,就把程冬重新撂沙发上,想了想还给他盖了条毯子。

    程冬安逸地睡饱醒来,发现蛋黄在扯自己的裤脚,见他睁眼,就跳上来舔他的脸,几乎眼泪汪汪。

    它自从来到这里以后,就没有好好被遛过,它那么乖,每顿都吃干净,在指定位置上厕所,就连那只笨老鼠……好吧它说它是天竺鼠,就连那家伙它都帮忙照看,为什么不多陪陪它呢?

    程冬看着把头搁他胸口的柴犬,诡异地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立刻心疼了。

    他小时候也养过狗仔,后来丢了,嚎啕大哭几乎惊醒整个社区,他爹妈说就是这场哭让他开了嗓,后来才去做唱歌那行。

    程冬立刻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起来,去找那根许久不见的牵引绳,没想到蛋黄拱了拱他的腿,嘴里已经把牵引绳叼好了。

    程冬觉得这狗仔太聪明了,他不知道,原殷之买狗的地方,都是从专业训练场进货的,从出生就开始培养惹人喜欢的技能,这种培训比培训工作犬要简单许多,所以花不了太久时间,几个月后就能送到店里待售。

    程冬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脑袋,简单洗漱后准备把身上这套皱巴巴的衣服换下来,他伸着懒腰走进衣橱间,迎面就见到原总雪白的屁股。

    原殷之皮肤白皙,比程冬白好几个色号,并且通体均匀,身上连快晒缺了的地方都没有,程冬知道这些有钱人动不动就海滨度假,热爱日光浴,不少影星脱了衣服不上妆的话,都能看到屁股上有块裤衩形状的皮肤比周边皮肤浅,原殷之却不,跟个终年不见阳光的……瓷娃娃。

    程冬打了个冷颤,很有种大逆不道的感觉,他咳嗽两声,原殷之却毫不在意,慢条斯理穿了衬衣,再套裤子。

    然后他转过身来,对程冬说:“过来给我打领结。”

    程冬只给自己打过几次最简单的领带结,换到为别人做,把手指扭在一起都没成功。

    原殷之此时离他极近,微微垂着眼帘,不知道在看哪里,程冬没来由紧张起来,更加搞不定,原殷之突然按住他的手,并掀起眼帘,虽是正眼看他了,却也还是俯视。

    两人之间蓦地陷入诡异沉默,前一晚的*交|媾和言语冲撞,本已经沉淀,现在却像是有人伸手搅了,扬起粉末。

    原殷之以为程冬又会退,这家伙的条件反射都特别讨打,但这次却没有,程冬乖乖让他握着手,原殷之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那只手是温热的,似乎体温向来比自己要高些,皮肤有些干燥,骨节分明指尖有点扁扁的,有时候看着看着,就想咬一口。

    原殷之的心底,像是被那只手伸进去,托着心脏,让它缓跳了一拍。

    “然而不好的是……我似乎,也想拿一点儿以前不想拿的东西了。”

    他想起前一晚自己说的话。

    心里的念头还未成型,他就弯下脖子,轻轻吻住了程冬。

    程冬不明白发生什么了,他被原殷之握住手,等着对方的下一步动作,这么等着等着,气氛就怪异起来,他紧紧盯着原殷之的半个下巴,原殷之应该还没剃须,有短短的胡茬冒出来,程冬挪不开目光,他想去看原殷之的眼睛,又不敢,盯着那有点儿淡淡青色的下巴,因为聚焦过度有些晕乎,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词竟然是性感。

    这不是第一次他觉得原殷之性感了。

    这男人明明长得那么白,面相又冷,顶多冻人,怎么会让人觉得hot呢?

    然后他就被原殷之亲了。

    男人轻轻碾他的嘴唇,这是一个缠绵亲吻的前奏。

    程冬微微皱了下眉,不过原殷之肯定没看到,他只感觉这次自己将舌头探过去的时候,程冬闭了会儿嘴巴,就微微张开口接纳了他。

    他想自己是真的有点喜欢这个人。

    他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后颈,发现肌肉有些紧绷,原殷之停顿了一下,但非常短,默默承受着亲吻的程冬也没有察觉到。

    两人闭着眼睛,全凭其他感官,有什么小心翼翼地探出来,他们互相感受,却终归会有遗漏的东西。

    或许在这一刻,他们是想要靠近对方的。

    原殷之没有让这个温和的亲吻升级,主要还是因为程冬没多少回应,以及楼下那只笨狗非常打扰气氛,叫个不停。

    “我换件衣服出去遛蛋黄,它太久没出门了。”程冬说。

    “是吗。”原殷之想了想,就把挂在脖子上的领带放回去,换了休闲装。

    程冬看他换衣服,猛地想到什么:“你不会是……要一起去吧?”

    “不行?我也是那笨狗的主人吧。”

    程冬自然没法反驳,跟原殷之一起下楼,蛋黄看出来,两个主人要一起陪它出门,更是兴奋得不知所以,在地上来回蹦成了个弹簧。

    程冬用牵引绳套了它的项圈,从公寓楼的背面出去,不远处是街心公园,举目望去,除了人就是狗。

    打扮得花里胡哨各式各样的宠物犬,让蛋黄老远就开始拽绳子,程冬只好跟在它后头小跑,原殷之觉得这姿态太跌份儿了,但这地方面积还比较大,小道错综复杂,比起跟在笨狗后边小跑,迷路才是真跌份儿。

    他是没想到遛狗是这么个遛法。

    所幸蛋黄很快认识了新朋友,程冬解开牵引绳,跟原殷之坐在树底下休息,看蛋黄在草地上撒欢儿。两人难得这个下午都没有工作,这么凑在一起做点寻常事,似乎还不赖。

    原殷之觉得轻松,连带着那笨狗在眼前一直张着嘴的傻样也觉得顺眼,大概人在完全放松的情况下,脑供氧都会不足吧。

    “你觉得我怎么样?”

    这句话出口之后,原殷之翻意识到那是自己的声音,不仅他愣了,程冬更是愣了,这没头没尾的,但的的确确,不像是原殷之会说的话。

    程冬不由自主扭头去看身旁的人,原殷之的脸色很不好看,下颚线条绷紧,似乎在生气,然后程冬就眼睁睁看着那张似乎在生气的脸红了。

    程冬不晓得为什么,觉得自己的脸也有点热。

    “我、我觉得……”

    他正磕磕巴巴讲不出话来,突然耳边一阵女人的尖叫:“啊!!!臭流氓!!!”

    周围的所有人都被吸引过视线,看到的却是一只柴犬前腿搭在另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背上,茫然地抬头看着尖叫的女人。

    “臭流氓!!!我家兰博是公狗!!!”

    蛋黄还是傻咧着嘴,而被它“压”在身下的阿拉斯加犬一脸爱咋咋地的淡漠表情。

    程冬捂住了脸:“毛都还没长齐怎么就发|情了。”

    而原殷之站起身就走了。

    遛狗就是个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