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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情钟情种(完)

作者:青青绿萝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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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叶老头家里,明薇站在院中踌躇,不知该不该去见仇英子,唐黎知道她心中的顾忌,仍然笑嘻嘻的:“不怕,有我呢。”

    明薇鼓足勇气去敲门,来开门的依旧是那个英俊男人,他还记得她,双目凝视,微微露出笑意:“是你。”

    她一刹那心跳如雷,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腔,直到唐黎按了按她的肩膀,在她耳畔小声道:“镇定点。”

    明薇深吸口气,露出笑颜:“路过这里,来看看仇教授。”

    “请进。”

    仇英子看起来口角年轻:“欢迎,你是来看老叶的吧,他怎么样了?”多少年老朋友了,也不是没有感情的,仇英子眼中的关切不似作假。

    明薇淡淡道:“他祝福你。”

    仇英子松了口气,眉角眼梢升起欢欣之意,那个男人立即握着她的手,两人深情对视,仿佛视旁人于无物,看起来肉麻,明薇却有点羡慕。

    唐黎却看着那个男人,眼中精光四射:“仇女士,我很好奇,你的这位伴侣是个什么来头?”

    他这句话一出口,仇英子勃然变色:“你说什么?”

    “他是什么人?”唐黎一指那个男人,悠悠道,“恐怕,不是凡人吧?”

    仇英子生硬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们刚刚听说了你的故事,三十年前,你被一位神秘人所救,三十年后,你又遇见了他。”唐黎的语气不疾不徐,循循善诱,“你认为你身边的这位男子就是当初救你的恩人,是也不是?”

    仇英子没说话。

    “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是个科学家,可是你竟然会相信所谓的山神,就让我很好奇了。”唐黎好整以暇,“而且看年纪就知道,三十年前,他还不曾出生,可是你这样确信不疑,想来是发生过什么令你相信的事情。”

    “更让我觉得非同凡响的是,我从他身上感觉到了强烈的能量,他可以影响人的情绪,可以轻而易举让人对他产生强烈的好感,这样的能力,不像是普通人会拥有的。”

    唐黎咄咄逼人:“你到底是什么人?”

    “稍安勿躁。”他嗓音柔和,“我没有任何恶意,我也是真的爱着英子,想与她白头到老,你们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为什么不成全一对有情人呢?”

    唐黎看了明薇一眼:“你对他人造成了影响。”

    他诚恳道:“唉,那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并非故意对他人造成影响,我心中只有英子一人。”

    仇英子感动极了,握着他的手,泪花涟涟:“我知道,不枉费我等你那么多年,我知道你会出现的,我有预感。”

    明薇皱起了眉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与仇英子对视一眼,像是在商量什么事情,最后仇英子说:“我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们,但是有条件。”

    “你说。”

    “你们明天再来。”

    明薇不满道:“既然要坦诚,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他幽幽道:“如果不能等到明天,那我们是不会说的,你会谅解的,是不是?”他看着明薇,叫她根本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

    明薇心中暗暗恼怒,却不能抗拒。

    唐黎叹了口气:“好吧,我们明天再来,希望能够得到令大家都满意的答案。”

    他露出感激的笑容来,亲自送他们出门,明薇走出大门,突然回首:“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秦,单名一个钟字。”

    明薇心神不宁,还是由唐黎开车送她返家,顾朗已经回来,见到她那样,先是吃了一惊,旋即责怪唐黎:“你怎么照顾她的?”

    “唉,实在不怪她,那个男人有点古怪。”唐黎自来熟地倒了杯酒,“我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顾朗露出诧异的表情:“有什么古怪的?”

    “他有一种能量,应该是他与生俱来的,”唐黎思考了一会儿,“能影响人的脑部活动,让人产生爱上他的错觉,恭喜恭喜,你不是真的爱上他,否则我真的是不甘心。”

    明薇牵牵嘴角,靠在沙发里:“同喜同喜,幸好不是真的输给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女人。”

    唐黎笑道:“你也真不容易,能够分辨出来这是一种影响而不是爱情,仇英子就不行,她已经深深爱上他。”

    “但是他也爱她,那就无所谓了。”明薇反驳道,“最要紧是两情相悦。”

    顾朗不得不打断他们两个人的爱情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知道,他们说明天告诉我们,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明薇发牢骚。

    唐黎答道:“我相信他们会告诉我们缘由,但是……他们人明天肯定是不在了。”

    明薇大吃一惊:“什么,那我们赶紧走!”

    “走?”唐黎慢条斯理品着酒,“走有什么用,他们还是不肯告诉你,等到他们远走高飞了,我们自然也能得到想要的答案了,岂不是两全其美?”

    明薇顿足:“不,我的意思是,仇英子走了,叶老头怎么办?”

    顾朗按着她的肩膀,把她按回沙发里:“这也没有办法,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得到回报的。”

    明薇呢喃道:“等了三十年呢,就这么一场空吗?”

    这两个男人都没有回答她,只是长长叹息了一声。

    次日中午,有快递小哥送了一个大包裹过来,唐黎正在厨房里做饭秀厨艺,一看见那个包裹,把铲子一丢给顾朗:“这是什么东西?”

    顾朗手忙脚乱抢救差点糊了的菜,特别无奈地和唐黎说:“你怎么和她一样急性子。”

    正说着,唐黎已经签收了包裹,小心翼翼把它放到桌子中央,也不拆,反倒是闭着眼睛冥思着什么。

    顾朗不去打扰他,上楼去喊明薇起床,她昨晚上长吁短叹了大半夜,天光乍亮的时候才刚刚睡下,可是一听见有消息,挣扎着爬起来,顾朗和她说:“唐黎还在下面,你好歹梳梳头洗把脸啊。”

    明薇恍然,折回洗手间草草洗漱一番,匆匆下楼:“怎么了?”

    唐黎直接盘腿坐在了地板上,姿态与平日里风流随意的模样大为不同,明薇放轻了脚步,但是唐黎还是很快睁开了眼睛:“里面的东西很奇妙,我前所未见,想来我们要的答案就在其中了。”

    明薇迫不及待拆开了包裹,出乎预料的,那只是一个花盆和一本黑色的笔记本,明薇摸不着头脑:“仇英子是干什么,送我一盆花?”

    那个花盆普普通通,看不出什么特殊之处,里面的植物已经枯萎,只留下杂草一蓬,她翻开那本笔记本,第一行字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以下内容是对原笔记进行归纳总结后的结果,删除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内容,使得阅读性更强,更容易理解,而括号部分则是当事人的反应。

    笔记的标题是叫《青种种植观察笔记》,事后想起来,这个名字取得也大有韵味。

    “这颗种子,是在一次野外考察的活动中意外得到,从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我就知道它和我有缘分,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观察研究,我发现这颗种子十分健康,栽种的成活率极高。

    我决定尝试种植。一切都十分顺利,它发芽了,以我的知识,竟然不能分辨出这是什么科目的植物,这超过了我的知识范围。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夜晚,我好像听见它在对我说话,我一直相信植物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却也从来没有亲耳听到过它们开口讲话。

    这肯定是我的错觉吧。

    (看到这里,明薇大惊小怪地喊了一声:“这有什么,植物成精了呗。”唐黎和顾朗都没有理睬她。

    后文还附上了许多照片与观察数据的记录,在此省略不计。)

    它慢慢长大了,约有等人高,当我站在它面前的时候,总觉得心情很好很放松,所以我也愿意和它说说我的心事。

    三十年前,我在昏迷中被一个神秘人士所救,我没有看清他的长相,却知道他肯定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他却不知所踪了。

    此后的日子,我一直都在寻找他,可是却一无所获,老叶他们总说我是糊涂了,但是我不相信,我确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我濒临死亡的时候,将我救出生天。

    (明薇道:“你们有没有觉得仇英子这个简直像是少女日记,充满了粉红色的气息?”

    唐黎道:“她一辈子在寻求爱情,实际上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物,爱情与年龄无关。”

    明薇便感慨:“她最后求仁得仁,也算幸运,否则这一辈子实在是浪费了。”)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它已经长得十分茂盛,在盆中难以容纳,我只能换了一个花盆,午夜时分,我听见有人和我说话,所以我起身走到阳台,就看见这棵树发出了爆裂声,它的树干从中裂开,最终断裂成两半。

    他就站在那里微笑着看着我。”

    笔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停在了最关键的地方,明薇心中震荡,竟然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唐黎继续把本子往后翻,仇英子过了一些日子以后终于又补上了几段话:

    “上苍不曾薄待我,我等待多年,终于将他等到。”

    “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已全部告知,还请往后再也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了。”

    最后一句分明是仇英子昨日才新添上去的,她将真相告诉他们,却也准备从今往后从世间消失,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

    明薇不死心,打了个电话请人去仇英子家中,果然已经人去楼空,不见踪影了。

    “实在难以相信,那个男人竟然是从树里走出来的?”唐黎还在对着那个花盆啧啧称奇,“人居然可以从树里长出来,太颠覆我的认知了。”

    顾朗道:“物老成精,这树成精而有人形,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早在很多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也许有人遵从另外一种生长的方式,谓之第二种人。”

    唐黎托着下巴:“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他不是地球人,我以前说过,每个人都带有自己的能量,有人强,有人弱,而他身上的能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人,阿薇被他影响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是地球人?”明薇也学他坐在了地板上,“还能是外星人不成,我可没有听过谁家的外星人是被种出来的。”

    唐黎笑了:“那什么人是被种出来的?”

    “人参果。”

    顾朗纠正:“那不是人。”

    “他也只是看起来像人而已。”

    唐黎戳了戳那盆已经枯萎的植物,冥想片刻,道:“你还记得他告诉你他的名字是叫什么吗?”

    “秦钟啊。”明薇莫名其妙。

    唐黎看向顾朗,他咦了声:“这名字有点意思。”

    明薇眨巴着眼睛看着他,顾朗就笑道:“《红楼梦》里有一个和他同名的角色,是秦可卿的弟弟,字鲸卿,秦鲸卿谐音‘情经情’,是贾宝玉生活中的一粒‘情种’,秦钟,情种。”

    “青种,情种,秦钟……”明薇品味着这三个词,总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就是偏生想不起来。

    唐黎已经替她说出了口:“我看,他是不折不扣的一颗情种,情之种子,有情人栽种他,就能长出自己的心上人来。”

    明薇骇笑:“不会吧?”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我觉得这是最好的解释,仇英子日思夜想自己的救命恩人,所以情种发芽,长成了她的梦中情人,因为天生多情,所以凡是见过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爱上他,可是他却只会爱那个亲手将它种下的人,想必如果是叶老头种下,那说不定就长出一个仇英子来了,哈哈。”唐黎的想象力之丰富,叫明薇佩服无比。

    但她依然觉得有不妥之处:“不对,那当初救她的人是谁?”

    唐黎耸了耸肩:“重要吗?”

    “你不能证明你的结论。”明薇不服气道。

    唐黎摊了摊手,道:“你说得对,这只是一个猜测,我们也不可能会有结论了,除非把它揪出来当面问个清楚,可是我想,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

    他说得对,明薇遗憾地叹了口气:“这样离奇的事情呢。”

    唐黎已经站起身来:“好了,此事已了,我还有事在身,咱们改日再见。”他当真是说走就走,话音刚落,人就不见了踪影。

    过了几日,明薇放心不下叶老头,又去拜访他,叶老头憔悴了很多,显然已经知道仇英子已然离开,她的劝解不起丝毫作用,此时此刻,他是千古第一伤心人。

    告辞之时,明薇突然福至心灵,脱口问道:“当初在山中救了仇英子的,不是什么山神,是你吧?”

    而叶老头苦涩一笑:“现在说来,还有什么意义?当初没有承认,就再也没有机会了,错过就是错过了。”

    明薇大受震荡,呵,如果早些时候不说,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吗?她怔怔离开了叶老头的家,茫然四顾。

    好了,故事到了这里也该结束了,至于那名神秘男士究竟是什么人,是不是人,他与仇英子到底去了哪里,日后是否还会再出现?

    那又有谁知道呢!

    作者有话要说:嗯哼,解密完毕,情钟是指叶老头情之所钟,情种是指那个男人真的是由一颗种子发芽诞生的,唐黎对此作出了猜测,但是并不全面,不是每个故事都会有谜底的~他们最后去了哪里,会不会再出现,就是以后的故事了

    下一个故事,即将出现我最钟爱的女配和男配,这个故事也是我最喜欢并且谋划了很久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够喜欢

    当然,关于感情戏,也会更进一步的,男女主角将进入暧昧期,要珍惜这样没有戳破的时光啊!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可能又要改名了= =但是新书名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了,编编认为是我书名太囧所以才没有点击和收藏,都快要哭了QAQ,请求大家帮忙,中了的可以作为下个单元剧的主角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