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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6章 初到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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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悍媳之幸福压轴,第056章 初到云城

    “恩,知道了就行!”对于这个儿子,花氏总是没有过多的担心,他从小便懂事。舒悫鹉琻

    他小的时候,沈老虎的各种小妾总是喜欢到她的院子里来找些事情,那些小妾里面有两个的家世还是算不错,可以说比花氏的出身要好。

    谁叫花氏的家里一夜之间落败了,当时沈老虎对花氏还是比较冷漠,况且当时一个个小妾都年少轻狂,想要取代花氏在沈家的地位。

    花氏性子温和,不善与人争论什么,年少的沈诺总是会带着妹妹在院子里挡住那些人来闹事。

    那些小妾可以和花氏闹,但是沈老虎一直以来都是很疼沈诺和沈兰心的,没有一个人能够伤他们一根手指头,即便是沈老虎本人也舍不得动他们一下。

    那个时候的花氏因为有这样一对儿女而感到十分的幸福,即便沈老虎娶再多的小妾也无妨,她的孩子们还是会一直都在她的身边。

    至于为何她此次不能忍受沈老虎要娶叶双为小妾,也许是因为自己隐忍了太久,一直以来,她在沈府扮演的角色都是一个温柔大方,懂得进退的贤妻良母,即便心中有再多的烦闷,她都只是使劲地往肚子里咽。

    良久,花氏从回忆中慢慢拉回思绪,她看着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得这么大,而小女儿也快要出阁了,而自己也已经两鬓微微带有斑驳了,岁月总是不会饶人的。

    当然,沈诺不知道花氏在想什么,他也一直都板着一张十分严肃的脸。

    这顿早饭吃的叶双和冯旭十分不自在,吃完早饭之后,叶双和冯旭便请沈诺送他们出城。

    沈诺当然是二话不说地答应了,他今日来的这么早就是为了送他们出城,现在出了小蝶这件事情,他怕他爹到时候想不通又把叶双给劫了回去要做小妾。

    叶双和花氏等人做了简短告别之后,她和冯旭便随着沈诺离开了。

    也许是沈家在南边城的影响太大,在出另外一道城门的时候,那些外面的人也许是接到了通知,他的车不要询问。

    沈诺一路把叶双他们送到了离南边城很远的一个小镇上。

    叶双到这里不久,冯旭又失忆了,但是叶双为了不让沈诺太过于担心自己,便拍着胸脯说着大话,“沈公子,你就放心吧,我们会没事的,希望咱们有缘再见,待我回来之后,即刻去府上拜访你和夫人!”

    “恩,叶姑娘多多保重!”沈诺微微点头,露出一抹笑意。

    而后他再和冯旭做了简短告别之后,便坐车离开了,其实他可以送叶双他们更远的,只是他担心家里的那位小蝶姑娘,他必须要尽快把那件事情处理好了。

    而叶双和冯旭则是尽全力往京都放向走去,走走停停大概过了半个月,他们二人来到了云城。

    云城自古以来都是南皖国的商业中心,在这里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云山上有一只金凤凰,它一直守着这里的一草一木和每一件物事。

    云城与京都毗邻,可以说这里是京都的要地。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叶双的眉角在不经意间向上扬去,这里终于让她嗅到了钱的味道。

    沈诺一直站在她身边,自然注意到了她的微小变化,“怎么?喜欢这里?”

    “恩,咱们就在这里安身扎地!”

    说干就干,那日沈诺给了他们不少的钱,而且之前从南山村走之前,万氏还给了她不少的钱,这么天他们二人都没花多少钱,这些钱能够用来做本钱。

    他们二人在城里逛了一整天,终于在夜幕来临之前找了一个比较便宜的小院子,他们把那个院子租了下来。

    叶双想的是,既然想要在这里安营扎寨,就要在这里找好一个落脚点,像客栈那些高消费的地方,他们还是不去浪费了,就这样找一个小院子租下来就好。

    虽说这个院子看上去破旧不堪,应该是很久没有住过人,但是至少以后他们不用在外面风餐露宿了,这些天,二人为了省钱,都是在夜晚将就着在外面或者是破庙里熬过一整夜的,只有一天叶双有些不舒服,才去找了一个很便宜的客栈休息了一晚。

    其实这个屋子还是比冯旭在桃花谷的破茅草屋要好很多,叶双还是很知足的,至于冯旭,他则是笑意满脸的去打扫卫生了。

    叶双则是上街去买了一点吃的回去。

    第二日,二人一起到街上去淘了些便宜的地摊货回到他们的院子里,像锅碗瓢盆之类的,还有被子什么的,都买了一些。

    在云城待的这两天,叶双已经用她的火眼金睛观察好了应该在这里发展什么事业。

    虽说之前在南边城卖酸笋那条路还不错,但是这里不是南山村,没有那么多的竹笋拿来做酸笋,至于做其他的那些生意,他们的本钱不够。

    叶双有注意到街旁那些小商贩的中午饭总是自带的冷馒头,或者是一两个冷冰冰的烙饼。

    所以她在想,她可不可以在这集市中摆一个专为为那些商贩做饭的摊?或者是她直接在家里做好,然后拿到集市去卖,就好像现代的盒饭一样!

    叶双把这个想法对冯旭说了,冯旭是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好啊,这不错的!这样就离咱们开大酒楼的目标更近了一步了!”

    叶双无语,那个白痴之前说要帮她开一个大酒楼,她已经决定他是天方夜谭,现在没想到这个大白痴竟然还一直记得他之前说过的那个傻话。

    最后叶双还是忍不住想要玩玩冯旭,“白痴啊,你说咱们的酒楼是开在云城呢,还是回南边城去开呢?”

    “我觉得吧,咱们两个地方都要开!”冯旭自然没听出叶双刚刚说的那话里是讽刺占了大多数,他竟然还认真了思考半天然后给了叶双那个答案。

    ……

    叶双无语,只是瞪了冯旭一眼之后,便加快回家的脚步。

    冯旭不知道叶双是怎么了,她为什么突然就加快了脚步,他扛着一大堆东西跟在叶双的后面也回到了那个小院子。

    其实叶双也想要开酒楼,但是她不知道为何听着冯旭说他要替她开酒楼就是一个大笑话,所以她才会那样讽刺他。

    也许她已经忘记了失忆之前的冯旭其实是一个风度翩翩、还十分聪慧的一个帅气公子。

    当然,除了他偶尔有些腹黑,喜欢与她一起斗嘴之外,他还是一个不错的男子的。

    可是,看着现在的冯旭,叶双只是觉得他的行为太过于幼稚,她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回桃花谷去,不要他在自己的面前晃悠,来惹人心烦。

    某人不知道叶双心中是这样想他的,他还是依然喜欢来粘着叶双,“双,咱们的小摊位什么时候开张啊?”

    “双,可不可以让我来掌勺啊?”

    “双……”

    ……

    叶双本来是在为将来的生意做规划,虽说摆一个那样的小摊用不了多少钱,可是她却要做好很好的估算,并且想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其实叶双是一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她在做一桩生意之前,总是会很好的权衡好利与弊。

    她的商业头脑、敏锐嗅觉、还有老成的性格,才让她的童氏集团蓬勃发展。

    叶双也不知道自己的思路是第几十次被冯旭打断,她心中的怒火终于抑制不住,眼眸底也带着深深的愤怒,朝着冯旭大声一喊,“滚开点!”

    冯旭被她这生硬并且带着十足鬼火的声音给吓到退出了叶双的房间,并且不忘记轻轻地替她关上门。

    叶双用余光斜睨了一眼门口,然后继续做着自己的估算,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她终于大致想好了今后的发展,想着之前自己对某个人那么凶,便起身开门准备去寻他。

    可是在院子里喊了半天冯旭的名字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叶双想着冯旭应该是出去买东西了,便也没有多想,径直走到厨房开始做晚饭。

    她对于自己的手艺从来没有怀疑过,其实在与秦昊铭结婚之前,童颖惜是不会做饭的,她从小娇生惯养,后来又忙于童氏集团的事情,哪里有时间来做饭。

    后来与秦昊铭在一起之后,她和秦昊铭一起看过一部电影,电影中的女主角总是会为男主角做各类好吃的食物。

    童颖惜半开着玩笑地问秦昊铭,“是不是男子都是喜欢吃自己的女朋友或者是老婆亲手做的饭菜?”

    “当然了!”秦昊铭宠溺地看着童颖惜,并且没有半点犹豫地回答着童颖惜方才的问题。

    看似并不重要的闲聊,童颖惜竟然一直都记在心里,她爱他,他是除了父母之外第一个真心待她好的人。

    为了他,她可以不要生命。

    为了他,她可以付出任何东西。

    当然,为了她,秦昊铭也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自然,他是真的做到了。

    童颖惜为了秦昊铭,她总会在周末抽空去厨艺班学习,然后晚上回家练习。

    她第一次用刀子的时候,那菜刀不长眼睛的直接切到她的手指上,强忍着疼痛,她竟然把那一个长萝卜都切完了。

    待完成了之后,那白萝卜竟然被染上了浅浅的一层红。

    叶双的思绪慢慢收回,手里捏着一个白萝卜,双眼泛着丝丝泪花。

    这到底是怎么了?最近为何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秦昊铭?叶双不由地在心里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