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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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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薇,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来参加我和小君的婚礼!”

    凌一笑紧紧的抱着我,喜出望外。

    “哥,这些年,对不起。”

    我抬手擦了擦眼泪,笑出了声,“你看,这大喜的日子,我们哭什么哭。”

    “哥,你今天真帅!”

    我从他的怀里出来,仔细的端详着他今天的打扮,唇角扬的高高的。

    “薇薇!”

    叶君拎着婚纱,自凌一笑身后喊了我一声,快步便朝着我们这边跑了过来。

    眸光微颤,我抬眸看向那个曾与我共存亡过很多次的女人,看着她头戴着白纱,穿着婚纱的娇艳模样,我眼泪不由就变得汹涌起来,止也止不住。

    真好,我爱的女人终于要嫁给一个我肯定的男人了。

    朝着叶君小跑过去,我张开双臂,紧紧的就抱住了她。

    踮起脚尖,我在她的额头上用力的亲了一口,声音有些颤抖道,“亲爱的,你真美!”

    “薇薇,你终于愿意见我和一笑了,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们有多想念你。”

    叶君用力的抱住我,一向不爱哭的她这一刻也忍不住落泪。

    感受着肩膀上的湿润,我道歉道,“对不起,当年我们各自有各自的执念,原谅我,一直到现在都放不下执念。”

    “明天我会去美国,我要去亲自找找他。”

    “薇薇,你这又是何必呢?”

    凌一笑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抬手,轻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罢了,你终于肯踏上去美国的旅程,也算是进步。”

    “薇薇,以后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今天我们不说这样沉重的话题了。”

    叶君抬手摸了摸我的脸,又笑又哭。

    点点头,我哽咽道,“好,今天是大喜的日子,能够见证你们的婚礼,是我这五年来最开心的事情。”

    “凌爷,吉时马上就到了,您和新娘子赶紧准备一下。”

    “好,薇薇,你在这里等一下。”

    凌一笑点点头,拉着叶君朝着教堂后方走去。

    看着他们相携而行的背影,我笑了笑,在教堂里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坐下没多久,就见苏靳琛也走了进来。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终是选择了一个离我较远的位置坐了下来。

    心里稍稍一暖,我偷偷抹了抹眼泪,心里对苏靳琛充满了感激。

    一直到现在,他都是这般包容我,顺着我。

    这辈子,我欠的第一个男人是张正宇,后来我用五百万的债务还清了。

    第二个男人是苏年华,沈瑶用她的错误行为彻底了结了我和苏年华之间的情分。

    第三个男人是苏靳琛,我哪怕豁出去这条命,也还不清欠的他的情债。

    收回看着他的视线,我听着耳边奏响的婚礼进行曲交响乐,眸光颤了颤,侧眸便朝着教堂的门口看去。

    大门翩然敞开,无数束温暖的阳光自门外投射进来,将由凌天成携着的叶君包裹在其中。

    叶君从小就是孤儿,谭青从很早以前就收养了她,将她送进了组织。

    一直以来,她都将谭青视为自己的主子,后来谭青把她交给了我。

    现在,凌家将她视为己出,由她未来的公公作为她的爸爸,将她交在凌一笑的手上。

    看着举着捧花,一步一步朝着教堂的尽头走来的叶君,我凝视着她脸上的温柔笑容,恍然间,都险些将她曾经冷艳的形象忘掉。

    曾经的叶君是那样一个冷傲的女人,她杀戈果断,雷厉风行,从来不将男人放在眼里。

    哪怕是在美国的那五年里,我曾见证了无数的外国人对她示爱,她都从未动容过,总是那副不近人情的冷漠模样。

    可是现在,她浑身透着柔和的气息,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就连那双一向充满了冷酷的双眸里都盈满了肉眼可见的深情蜜意。

    曾有人告诉我,爱情可以柔软了一个人身上的刺,将其感染成一个多愁善感的敏感动物。

    易喜易怒,易感动又易不满。

    这一刻,我亲眼在叶君的身上看到了验证。

    再强大冷漠的女人,只要遇上那个对的他,总会流露出她柔情似水的小女人模样。

    真好,叶君她,真的很爱凌一笑。

    视线顺着叶君迈动的步子朝着教堂的尽头看去,我望着站在神父前紧张的握着手的凌一笑,看着他盯着叶君双眸发光的深情模样,不由就扬唇笑了起来。

    由爱生恨,却也由爱消恨。

    温启明与叶君的过往,终是在他们的爱情里烟消云散。

    看着他们双手交握,在神父的祝福里拥吻的模样,我抬手,随着众人鼓起了掌声。

    人生很短,能够看到这些我爱的人们都幸福,就是我最开心的事情。

    侧眸,我看了苏靳琛一眼,见他双眸艳羡的盯着叶君和凌一笑看的模样,我心头微动,透出一丝轻松。

    希望我的决定是对的,也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亲眼见证苏靳琛的幸福。

    婚礼仪式过后,便是晚宴。

    晚宴是在蓝海大酒店里举办的,看着凌天成和温冬梅心疼叶君的模样,我心里越发开心。

    叶君和凌一笑跟我敬酒时,我想到我和陆擎苍在那个小岛上的婚礼,我眼眶微红,不免多喝了好几杯。

    往日的记忆还那般清晰,我与他在树屋里的抵死缠绵还那般的历历在目。

    仰头,我将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呵呵笑出声。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一定要长长久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举着酒杯,红着眼睛高呼了一声,“一定要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一定要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

    跌坐在椅子上,我不断的喃喃着这四个字,拿出手机,我翻了翻今天去美国的航班。

    将机票改签到今天,我站起身,摇摇晃晃的往酒店门外走。

    陆擎苍,你别想躲了,今天,今天我就要去找你,我看你往哪儿逃!

    五年了,我虽然坚信他没有死,他会回来,我却始终都没有勇气去美国找他。

    我害怕,我害怕自己去了美国找不到他,也害怕自己去美国找到一具尸体。

    所以我一边逃避着,一边等待着,矛盾而又可怜。

    现在我不躲了,我要主动出击,我要去找他!我一定要找到他!

    跟凌一笑和叶君打了声招呼,我拜托他们帮我照顾好三个孩子,直接在秦长安的搀扶下往车里走去。

    苏靳琛跟在我的身后,一直到我上了车,他都久久没有离去,一直站在教堂前盯着我看。

    透过后视镜,我看着渐渐离我们很远的苏靳琛,我擦了擦眼泪,有些含糊不清的跟秦长安道,“帮我买醒酒药,回家,收拾行李,陪我去美国!”

    “是。”

    秦长安看了我一眼,应了一声,迅速的将车开了出去。

    喝了醒酒药,我的精神状态稍稍好了一些,我收拾好东西,将我和陆擎苍的婚纱照撞在行李箱里,换了衣服,给三个孩子留下一段视频,便抬步走了出去。

    李嫂和陆忠才将我送出来,满眼担忧的看着我。

    陆忠才道,“夫人,让我陪你去吧,你的身边需要有人保护着。”

    摇了摇头,我抬手拍了拍陆忠才的肩膀,“照顾好三个孩子,他们比我更需要有人保护。”

    “我有长安在,没事的,很快,很快我就会回来。”

    我朝着他们笑了笑,转身便上了车。

    “夫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等着你回来!”

    李嫂跟着我的车跑了一小截路,低喊了一声。

    望着他们望着我的担忧眼神,我朝着他们摆了摆手,努力的笑了笑。

    上了飞机,我坐在座位上,心里突然就充满了莫名的心安。

    感受着缓缓起飞的飞机,我看着窗外渐渐厚重的云层,想到我曾经在美国生活过五年的过往,突然就觉得人生特别的戏剧化。

    或许陆擎苍是觉得我当年离他而去,在美国待了五年亏欠他了吧,他觉得心里委屈,所以也躲着我在美国待了五年。

    缓缓闭上眼睛,我听着耳边的嗡嗡声,握紧了拳头。

    不论你躲在天涯海角的哪个角落里,我都会找到你。

    在飞机上睡了一觉,到了的时候已经是北京时间的凌晨了。

    下了飞机,我有些迷糊的打了个哈欠。

    秦长安将一件衣服披在我的身上,我向他道了一声谢谢,再度打了一个哈欠。

    美国我毕竟待了五年,这些年又在美国有不少的生意项目,因此我对这里还算是熟悉。

    N市是美国最繁华的城市,温世杰当初把老窝设在这里还真是会享受。

    迷糊的向前走着,秦长安帮我拿着行李,往出口走去。

    机场里人声鼎沸,乘坐这班航机的人挺多,朦胧间,我远远的就见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个娇小的女人相携着往出口走。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长长的大衣显得他格外的高挑,看着他刚毅的侧脸,我心头狠狠的颤了一下,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我拔腿就跑。

    一边跑,一边就喊道,“陆擎苍!陆擎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