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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启程

作者:芝麻糖甜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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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车站离开,叶灵蓉有些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脑海中盘算着用怎样的方法才能回去。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出来已经很久了,而且因为她的离开,和韩少轩合作的那单生意也只能停顿下来。这个是小事,可以在之后补上的,但是韵色要是没有她的话,那么就等于没生意了,如果辛辛苦苦注册的牌子就这样毁于一旦的话,她会内疚的要命。

    韵色从来都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牌子,那是她的第三个孩子,是她的心血。

    谭绍辉明明知道这一点,可是却不留给她时间处理韵色的事情,直接把她丢到陌生的地域,让雷琛陪伴她。

    “唉……也不知道澜澜和瞳瞳现在怎么样了,都好久没有联系他们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好不好。”板着指头,叶灵蓉盘算着什么时候过年,虽说还有两个多月,但如果谭绍辉要还因为什么破理由对她不管不顾的话,那她岂不是会错过和孩子们团聚的机会?

    路过一处转角,大冬天一个乞丐用报纸当棉被盖在自己身上取暖,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冻的发紫。

    叶灵蓉瞧着是有些不忍心,可是她的衣服是雷琛买来的新衣服让护士帮忙换上的,兜里根本就没有一毛钱。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叶灵蓉突然瞥见一张报纸上,大大的标题党醒目的占据了正版报纸的三分之二。

    谭氏豪门另结新欢,偏爱俏秘书!

    这谁写的标题?太给力了!

    叶灵蓉索性蹲下身子看起了报纸,然后看着看着就乐了。想啊,她被谭绍辉下**送到这个破地方来,而谭绍辉本人却在m市和琪琪格整这些幺蛾子,还偏爱俏秘书,她当年就是一个误入地主家的倒霉长工。

    还是倒八辈子血霉的那种!

    “美女,你看到我搞啥?你看到我睡不戳哆嘛,你要是可怜我,就给我个五角或者一块,你要是看欺头找热闹的话,你就到广场上切,那有人跳舞。”

    乞丐探出蓬头垢面的脑袋,然后伸出手,“你是给,还是不给啊?”

    叶灵蓉垮下脸,“我没钱。”

    “搞了半天你比我还穷嗦!那你蹲我旁边嘛,这个位置留给你,三不打四还是可以要点钱喝碗稀饭……”

    这个乞丐好唠叨,可是唠叨来唠叨去,叶灵蓉还真就蹲在乞丐旁边的那个位置上,把脑袋埋进膝盖里,咬着唇不吭声了。

    果然,她是全世界最傻的那个白痴!

    些许清凉的街头,衣不蔽体的乞丐旁边蹲着一位穿着黑色棉袄的年轻女子,她双目呆滞的看着眼前时不时路过的人,一声不吭的模样和身边点头哈腰的乞丐,有着天壤之别的差距。

    “我切买稀饭,你要不?”

    乞丐从面前的破碗里拿出一块钱,好心的询问道,可是叶灵蓉摇摇头,说不饿。

    不对!

    叶灵蓉突然转头一想,凭什么要为了谭绍辉吃不下饭?他在m市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俏秘书在身边莺歌燕舞,而自己,身上没有一毛钱不说,好不容易有口稀饭了,还得因为他的原因咽不下去。

    这不公平!

    “哎!”叶灵蓉拍拍屁股上面的灰,边追乞丐边喊道,“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我要吃!”

    “搞快点,这个时候买一碗五毛的稀饭送两个白糖馒头!”

    叶灵蓉前脚刚走,后脚雷琛就开车绕到了这处街角,瞧见这没人之后继续开车驶向别处。

    五星级大酒店?

    抬起头,叶灵蓉望着那块因为时间太久而掉了好几个灯泡的霓虹灯招牌,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这名儿,叫五星级耶……”

    “恩啊,这是我们这最好的饭店,老板是个好人,每天下午的五点就给我们这些乞丐送馒头。有的时候没有五毛钱,给老板一毛,老板也会买你一碗稀饭然后送两个馒头。”

    叶灵蓉点点头,赞同道,“好人,会有好饱的。”

    乞丐点点头,“肯定塞!”

    快到五点的时候,好像县里所有的乞丐都聚集到这里来买稀饭,所有让这个只有一百来平米的‘酒店’显得越发的小起来。而叶灵蓉因为长的不像是乞丐,让别的乞丐看起来很是好奇,于是把她围在中间问东问西。

    “你衣服好好看哦,看起来不像没钱的,你咋个会跟到起秋儿来这买稀饭莱?”

    把叶灵蓉带来的乞丐叫秋儿,用这里的土话来说,‘秋儿’就是给人打工的。但是因为两年前秋儿的母亲得了尿毒症,为了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但是秋儿的母亲知道自己的病治不好,为了不浪费钱,秋儿的母亲自己拔掉输液的枕头,然后从县医院的顶楼跳了下来。

    据说,秋儿的母亲死之前还担心着自己要是没摔死的话,会给儿子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半瘫痪的她是跪着从医院楼梯爬上去的。

    后来,秋儿知道这件事后,也没心思给人打工了,在家里睡了一个星期之后就出来要饭,当了乞丐。

    他觉得愧疚,因为打了一辈子的工,居然救不活自己的妈。

    “就是嘎,你穿的这么好,不像没钱的。”秋儿抓抓自己的脑袋,猜测道,“你是不是离家出走啊?我听人说,有的人就是因为生活过的太好了,所以就离家出走了。”

    叶灵蓉摇摇头,“我没有离家出走,我也想回去,可是身上没钱坐不了车。”

    “你家在哪啊?”

    “m市。”

    有个乞丐拍了拍大腿,道,“我晓得那个地方在哪,我之前切过的。但是好麻烦哦,要转好多道车,而且一路上偷儿多的很,稍不注意钱就没得了!”

    秋儿觉得好奇,“我听过,但是没切过。对了,岳老三,你切那搞啥啊?以前咋个没听你说过啊?你不要欺负我们没切过,就哄我们哈!”

    “哪个龟孙子哄你们!我是十年前切的,在那和人做生意,但是这年头生意不好做,我亏了三万块钱不说,还欠了两万的债,所以后头急的我我裤儿衣裳都没敢拿,就连夜坐黑车赶了回来,最后就加入了丐帮和你们一起了塞。”

    什么是黑车?

    叶灵蓉不明白,秋儿就解释给她听,说是非法拉人的一种车的称谓,如果被警察抓住的话,是要被罚款甚至拘留的。

    于是,叶灵蓉就把坐黑车回m市的想法给否了。

    五点钟的时候,秋儿给叶灵蓉买了碗稀饭还给了她两个拳头那么大的小馒头,馒头里面有糖,如果大口咬的话,糖会沾到嘴唇上,搞不好还会烧出两个泡。于是叶灵蓉学着他们的模样把稀饭放在地上,然后用手撕着馒头吃。

    还别说,真香!

    “我怀疑咱们是搞错了地方,像谭绍辉那种人,他怎么舍得把叶灵蓉搁置在这种破地方受苦?”

    百里梁丘玩弄着牙签顺着楼梯往下走,身后跟着宋严,两个人刚在这所谓的‘五星级大酒店’用了晚餐。

    “主人,你要是呆不习惯的话,你先回老爷那边去,我留在这继续寻找叶小姐的踪迹。只要我找到,就会带她回去见你。”宋严的提议永远都是以百里梁丘为忠心,他这辈子都围着他打转。

    没办法,谁叫百里梁丘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不用了,如果再找不到的话,我们就去下一个地方,反正已经得到了可靠消息,叶灵蓉在这一代出现过……”

    突然,百里梁丘停下了脚步,宋严皱起眉不解,“主人,怎么了?”

    “宋严,你帮我看看,那个坐乞丐堆里啃馒头的女人是不是叶灵蓉。”

    听到这话,宋严立马扭头看去,这一看不打紧,那穿着黑棉袄绑马尾的俏丽女人,不是叶灵蓉还能是谁?真没想到,当初一个人在m市点最贵炒菜的叶灵蓉,现在居然坐在乞丐堆里和乞丐们一起喝稀饭啃馒头。

    谭绍辉啊谭绍辉,你还真狠得下心,居然把她藏到这种地方!

    吃馒头吃的正嗨,突然叶灵蓉发觉眼前的光线居然暗了下来,于是她咬着馒头抬起头。

    咦?

    这个人,怎么那么眼熟?

    “百……百里,百里挑一!”

    百里梁丘眯起眼睛,有点不明白这女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但是撇开这一点不说,宋严居然偷偷的捂住嘴,肩膀微微抖动。

    “叶灵蓉,许久不见你是不是智商退化了?”伸出手弹了弹自己的头发,百里梁丘淡笑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叫错我名字的话,我就抢你的馒头。”

    随即,半晌后,叶灵蓉不自信的来了一句,“你是不是就叫百里啊?”

    “答对了,所以我不会抢你馒头了。”

    叶灵蓉眨巴眨巴眼,“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找人,我听人说她来到了这里,所以就来这里找她。对了,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和你差不多高,然后模样甜美可人的女人?我找到了很久很久都没有找到了她,却不凑巧在这遇见了你。”

    耸耸肩,叶灵蓉摇头,“抱歉,我没看见。”

    呵,这女人,还真是傻的可爱。

    “既然你没有看见的话,那我要走咯。”百里梁丘眉眼弯弯,却又紧接着小声道,“难道你想要一直呆在这破地方吗?我告诉你,我换新车了,跑的很快的那种,不出两天时间就能跑回m市。”

    曾经,谭绍辉对百里梁丘说,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当时叶灵蓉就在旁边,她听的一清二楚,只是现在她没有别的路可以走,除了跟着百里梁丘。在叶灵蓉心里,有股很强烈的感应,这感应告诉她,百里梁丘一定会把她送到m市,但不一定是送到谭绍辉的身边。

    可,谭绍辉就在m市。

    想到这,叶灵蓉拽住百里梁丘的手臂,“那你捎上我吧!”

    在走之前,叶灵蓉借走了百里梁丘身上所有的现金,然后把现金给了秋儿,说是冬天冷了,报纸根本抵御不了寒气,所以让他们去买点衣服穿。

    “百里。”

    坐上车,叶灵蓉用手撑着下巴,含糊道,“谭绍辉是不是和他身边的女秘书琪琪格走的很近?就是那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也很年轻,经常住在他家里而且赖在他身边像牛皮糖一样甩不掉。”

    “吃醋了?”

    面对百里梁丘的一针见血,叶灵蓉嘴硬道,“我才没有,只是觉得好奇罢了,你说谭绍辉都三十岁的人了,琪琪格才二十三,大了他整整七岁耶……”

    “不是经常说什么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距离么?他们俩现在是牛不嫌草嫩,草不嫌牛老,所以我说这一切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就算是你和谭绍辉之间小碰撞小摩擦,有那么一丢丢的火花,可你们不是还没结婚么?既然没结婚,你就不能对谭绍辉的感情世界指手画脚。”

    咧嘴一笑,百里梁丘用手指戳了戳叶灵蓉的小脑袋瓜,道,“其实你知道都是些过时的消失,只要你说实话,说自己是吃醋了,那我就把最新的八卦消息告诉你。”

    还有?

    叶灵蓉摇摇头,带着些许的不悦,“为什么你们男人都喜欢拈花惹草?”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百里梁丘指着开车的宋严,介绍道,“瞧见没?世界第一痴情种,他老婆在二十五年前死了,可在那后未再娶也没开过荤,一直把自己当和尚养,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是这样的么?

    可为什么,这些人都是别人的老公?

    叶灵蓉扭过头看着场外觉得心情烦躁,如果谭绍辉能够不被那么多女人所喜欢的话,她的日子不知道该有多轻松快活。

    可是,他的身边从未缺过女人。

    这个时候,雷琛因为到处都找不到人所以打电话请求支援,可是却不想,他才刚刚下车按下电话号码,一辆黑色宝马就从自己眼前晃过,以及叶灵蓉的小脑袋。

    叶灵蓉瞧见了雷琛,还瞧见他对自己说话,说下车之类的话。

    可是车窗紧闭,叶灵蓉一句话都听不到,当然了,她也不想听,于是将头转到了旁边。

    百里梁丘担心叶灵蓉会无聊,于是把psp交给她,教她玩游戏。可是叶灵蓉或许天生不是玩游戏的料,十分钟就死了十一次,于是索性把游戏机还给百里梁丘,然后蜷缩在角落里闭上眼睛开始休息。

    她,这是真的要回去了吗?

    这一次回去,真的不会失望吗?

    或许,她应该听雷琛的话乖乖呆在小院里,等着谭绍辉来接她。

    可是这等待实在是太长了,她等不下去了。

    真的,真的等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