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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1章 第一次,喜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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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N上的男人叫赵寻,毕业五年,在万氏工作已经近五年了,如今,不到三十,正值事业的上升期,赵寻虽然也不是帝都人,但经过前些年的打拼,生活非常如意。而且,赵寻对郑菲非常的主动,两人决定,周末的时候,一起去帝都有名的清朝复古小街吃饭。

    周末,在王依依的精心打扮下,郑菲浓妆艳抹的,踩着高跟鞋便出了家门。

    大街之上,人潮不断,比肩接踵,店铺老板总不辞辛苦的把店中最好的商品陈设出来,整条街道早已水泄不通,吆喝声又是此起彼伏、绵延不绝。

    王依依此时走在最前面,给郑菲以及赵寻开辟了一条窄窄的小路,这种情形类似于挤公交车挤地铁一样,王依依的个头不高,但是却很壮,他从人海中挤出去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倒是郑菲在后面被来往行人撞得东倒西歪,头发也险些散下来,好不容易转了一条街,进了一条深巷,王依依说道,“郑菲,你看前面那家香满楼就是这几条街内最有名气的酒家,酒店的酒甘醇馥郁,口齿留香,真乃绝世佳酿,喝过之后,那是一个畅快,反正今天放假,我们就去尝尝如何。”

    郑菲满脸难色,想着毕竟这是第一次跟赵寻吃饭,喝酒总不是最雅致的,便有些推辞,她随着王依依过去,放眼一看,不禁心生狐疑,如果真像王依依口里所说店内的酒那么好喝,为何店内只有一个客人呢?

    王依依见形势不对,悄悄的跟掌柜的说了些什么,然后连连点头似是在套着近乎,掌柜的却俯首贴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这时的王依依脸色有些难看,他转过头走到郑菲跟赵寻的跟前,不悦的说道,“靠,什么情况,这店都被那男的给包下来,今天的酒咱们是喝不成了。”

    嗯???

    出师不利!!!

    仗着有钱就包这家店,典型的富二代的铺张浪费恶习。

    郑菲斜眼看过去,像一只撒了气的气球,顿时蔫吧了。

    再瞧那男子自斟自酌,频频举杯,还正在兴头上,小小的口杯似乎并未满足他的欲望,后来,他干脆抡起酒坛灌起自己来。

    一大清早就如此喝酒的人,要么是过于悲伤,要么是过于欣喜。

    不过他的表情看似很平静,郑菲也分辨不出他的心情是好是坏。

    他依旧在灌酒。

    灌酒。

    郑菲其实很讨厌喝酒的男人,幸好店里的男人不是嗜酒的老男人,不然郑菲会更加反感。

    原因很简单,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而不骄的财务实习生,郑菲的酒量也非寻常人可比,但是对于郑菲来说,最郁闷的事情便是出入各种酒局,因她生平却最恨那种劝酒的老男人。

    一般这个活儿都是牙齿摇摇晃晃的科长,办公室主任还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务人员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他们把灌美女当成一种幸灾乐祸的酒桌娱乐活动,他们喜欢看一个个扎着小辫子的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红着脸蛋痛苦的哀求他们,越真诚越无助他们越是开心,那眼角深深的鱼尾纹里藏得全是机关算尽,他们的狰狞,好色的本相全部都毫无遗漏的清晰的刻在脸上,无奈的是,那种不安好心的人却一直深得领导垂爱,永远骑在普通的员工身上作威作福。

    是谁说,酒桌上要韬光养晦,循序渐进,切不可一上来就装大?

    郑菲一边想着这句话,一边摸着鼻子,毕恭毕敬的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

    他要么是家大业大,要么就是个暴发户,能把这闻名远近的酒店掌柜都给震慑住的人实在不容小觑。

    可是,已然到了他面前,却猛然发现,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孙继琛。

    “这酒怎么能这么喝?”郑菲有些奇怪的看着酒店掌柜,“这得喝出人命了!”

    掌柜的为难,“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来这里,包了我的店,一喝就是一天。唉,也难怪,他内心苦闷啊,三年前,她的女朋友,就是被当成人质,最后死在这里的,孙警官也的确是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是舍弃了自己的女友,抓住了罪犯。”

    赵寻灰溜溜的跟在郑菲的身后,不住的拖拽郑菲的衣袖,“郑菲,不如,我们去别的地方吃饭吧。”

    郑菲有些不高兴,却笑嘻嘻的向孙继琛走过去,傻兮兮的装着古人的样子,笑着问道,“这位兄台,一个人喝酒未免过于沉闷,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在下陪你喝一杯?”

    郑菲主动的在孙继琛的对面坐下,掌柜的本想过来拦她,但是还未等他走出柜台,已见郑菲坐在那里,而孙继琛没有气愤的掀了桌子,于是,无可奈何之下,只叹了口气,似在祈祷别有大乱子发生。

    今天的孙继琛和之前的他完全不同,他就像是一个对这个世界陌生的浪人,只是不停的灌着自己酒,对其余的事情完全是一副麻醉的状态。

    酒坛底刚碰到桌面,郑菲就瞅准时机一把狠狠抓过那酒坛子,试图此举能赢得他的注意。

    是的,他是有一些反馈。

    孙继琛不紧不慢的放下了手,眼神不瘟不火的瞪着桌面,忽而又转向店外,眼中顿时便有了世间万物璀璨的缩影。

    他站起身来,手背背在身后,一副十分儒雅的才子风范,“掌柜的,什么时候这里安静了,再打发人喊我回来。”

    连他的声音都让人如此流连忘返惹人陶醉,郑菲的心有一丝丝波澜。

    《诗经》有云,彼其之子,美无度,不怒自威,神采俊洒,气质非凡绝非常人可相同而语。

    掌柜一脸卑躬屈膝的说,“孙警官,您这是干嘛去,哎呦,这下可吃罪不起了,我说这位小姐,你说你谁不好得罪,偏偏得罪他呀,你这不是拿我这生意胡闹嘛。”

    掌柜的已经年过六旬,看样子必在这繁华的路段营生了多年,却对孙继琛如此小心谨慎。

    郑菲双眼生辉的看着王依依,王依依挤了挤眉,一副豁达的样子,安慰着掌柜道,“掌柜的,我们只想要坛好酒,你拿给我们,我们就走!不会耽误您老做生意的。”

    孙继琛已走到门口,听我们只想索一坛酒,并不是存心打扰他的雅兴,便又摇摇头,中规中矩的去掌柜身后的柜台拿了坛酒丢在桌上,然后自己又另寻了一个桌子灌了起来。

    王依依此刻像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兴高采烈凑在酒坛封口处闻那酒香,并赶紧抱紧酒坛,生怕公子反悔,赶忙问,“老板,这酒多少钱一坛?”

    “老板,这酒我请他们,不要钱!”

    “老板,你买我卖,天经地义。”赵寻一边说,一边就掏出自己的钱包。

    “老板,今天这店我包了,这酒钱,必须我出。”孙继琛似乎有些喝大了,说话的语气有一些强势,这倒是出乎郑菲的意料之外。

    “老板,再来两坛,多谢公子美意。”既然他有成人之美,王依依便却之不恭。

    王依依眼中的笑如春桃般瞬间乍泄,孙继琛瞧了她一眼,却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快。

    老板原本不知如何是好,终见双方达成一致,便赶紧手脚麻利的拿来两坛酒。

    王依依坏坏的笑着,一手拎一坛酒,从未见她这般力大无比过。

    确实,这次是王依依他们拣了一个大便宜。

    要怪就怪孙继琛,不知为何,好像巴不得他们赶紧从他的视线离开一般,酒钱都愿意一并交了。

    这会儿,孙继琛的酒灌的更加的生猛了。

    王依依忽然来了兴致,想要看他什么时候让自己醉倒在那陈年佳酿之间,但是,王依依心想又不能耽误赵寻和郑菲的约会,于是,才拉着木头一样的郑菲笑盈盈的往门外走,乐不可支的样子像偷吃了蜂蜜的老鼠。

    还未等出门,便听见“咣当咣当”,紧接着便是一声怒骂,“吖的瞎了眼啦,哎呦呦,呦吼吼,撞死我了!”

    郑菲定睛一看,原来,是几个小流氓样子的人在故意挑衅。

    “你们撞了我们,拿钱!赔!”

    王依依看着地上打碎的酒,生气的往前站出几步,“你们这么多男人,撞我们两个,我还是个女人,我都没受伤,你们怎么就被撞坏了!我还没让你们赔偿我们的酒呢!”

    几个小流氓顿时大笑了起来,“哦,原来,你还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啊,我还以为是头母猪呢!”

    赵寻在后面,胆小的拉着王依依的衣袖,小声嘀咕道,“王依依,有话好好说,咱们出来是游玩的,不是闹事的,再说,他们人多势众。”

    赵寻笑着,“几位兄弟,我们刚才的确没看见,冲撞到你们是不对,我在这里给几位道个歉,这酒也不用你们赔,我们都不是故意的,这事情就算了吧。”

    “算了?赔钱!不赔钱,谁都别想走!”

    郑菲我心一惊,酒没了,又惹一身官司,怎么办?这肯定是要耽误事儿呀。

    王依依瞬间就被几个小流氓围了起来,她不禁赶紧抽身躲在赵寻的后面,又回头偷偷观察郑菲的脸色,乌溜溜的眼珠中闪烁着惶惶不安。

    郑菲早已经吓得面色苍白,她赶紧侧过脸,双目紧紧的盯着在里面喝得酩酊大醉的孙继琛。

    此时,小流氓中一个肉呼呼的家伙已经左摇右摆的走进了酒庄。

    郑菲对着王依依和赵寻使了个眼色,让大家赶紧走,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岂料却被另外的小流氓们拦住去路,那个小流氓当着赵寻的面前大言不惭的说,“叫几句少爷给我们听听,我们要是高兴了,说不定就不要你们这几个臭钱了。”

    小流氓说话时,竟然是一副洋洋得意骄横无比的德行,高扬的头颅和不屑一顾的眼神让人看了便觉万分不快。

    赵寻向酒庄内看了眼郑菲,想了想,便直接跟那几个小流氓低头弯腰的说道,“对不起,几位少爷,你们大人大量,还望您别跟我们计较。”

    赵寻这么一开口,顿时让那几个小流氓占尽了上风。

    郑菲虽一脸心里有些极度的不舒服,但是,看赵寻正笑容可掬试图解决问题而不是扩大问题的态度,内心对他便多了一份好感,心想这人有如此涵养,可以日后继续交往。

    岂料,那几个流氓十分不要脸,抬腿冲着赵寻就是一脚,骂道,“今天,除非你们几个从我裤裆下爬过去,不然,小爷今天就剥了你们的皮!”他边说边叉开两腿,后面的三四个随从呲着大牙早已笑的人仰马翻。

    王依依斜眼一瞧,心道,那小流氓的裤裆连个皮球都滚不去,怎么能爬过去个大活人!

    显然赵寻也看出来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小流氓不知道王依依他们是边欣赏他的“小城门”,边畅想一下他的“大好”未来,以为对方是怕了,便狂妄的催促道,“你,你,你,还有后面那个喝酒的,别以为装作喝酒我就不知道你和他们是一伙的,赶紧,呦,还是细皮嫩肉的,一副清高的小模样,来,小爷就让你先钻!”

    这一嗓子,吓得掌柜的慌慌张张的跑过来,焦急的手足无措道,“几位少爷啊,那位可是惹不起的呀,你还是赶紧走吧,不然,今儿个你就小命不保了!”

    胖乎乎的小流氓走到孙继琛跟前,看着孙继琛举止优雅的啜着酒,丝毫未把酒店掌柜的话听在耳里,“喂,小子,说你呢……”

    还未等他说完,空中“唰”的一声,紧接着“哎呦”一声,那胖乎乎的小流氓便应声倒地,手捂着半边脸指缝中流着血,地上多了支筷子,而那筷子正是孙继琛的武器。

    哇塞!

    还是个武功高手!

    郑菲侧目,遇见这种带血的场面,第一次喜不自禁!

    别人都说,自古高手都是寂寞的,喜欢以酒为友,果然不假。

    郑菲突然想起第一次见段霄,他轻松搞笑的谈吐,干净利落的外表,让她曾经一度不能自拔,三年来,每每想起过去的事情,竟也是心头波澜四起,久久不平,沉醉于他的抬眼低眉,怀念着他的只字片语。

    而今,这个偶得一见,令她琢磨不透却也颇为欣赏的人,只要我闭上眼睛,便能清晰的记得他的剑眉星目,还有他一身风度翩翩的大家风范。

    她忽然发现,她似乎对这个叫孙继琛的男人,有了一些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