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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天地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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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都屏住呼吸,攥紧了手里的枪,随时等着投入到下一场战争中。www.Pinwenba.com

    那人来到门口,停了半晌,随即便传来了敲门声。

    事情越发显得匪夷所思,刚杀了那么多人,他居然还有心情敲门?

    丁香和邱健鸿交换下眼色,两人提着枪,悄悄摸到房门左右,丁香贴墙站着,轻轻伸手打开门锁。

    咔吧一声,门锁打开,房门吱呀被人推开,紧接着,从外面走进一个人影。

    丁香还没看清楚那人的面貌,立刻把手枪顶住他的后脑,沉声道:“别动!”

    那人果然不动了,但一股烟草、酒精混着枪火的味道还是很快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能不能借个火?”那人淡淡的说道,同时扬起夹在指间的烟草。

    丁香心里猛地一震,手里的枪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那人慢慢回过身来,只见他身穿休闲衣,负手而立,衣角随风鼓动。额角墨色的发丝,被从窗外灌进来的冷风吹得张扬飞散,整个人与黑暗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一双漆黑不见底的双眸蕴藏了足以焚化万物的火焰,激烈的燃烧着。宛若夜之君王,君临天下。

    他有一张略显刚硬的五官,眉眼、嘴角轮廓分明,一看便知道是那种不容易亲近的男人。

    但他的嘴角却挂着月光般柔美的微笑,美得让人心碎!

    “如果我不太受欢迎的话,我马上走。”叶承欢歪了下嘴角笑道。

    他抬腿摆出一副要走的样子,丁香再也忍不住,猛地扑过去,死死的扯住他的衣服,抱住他的身子。

    “你不是说了,永远不想见我了吗?”叶承欢任由她抱着。

    丁香不言语,反而抱得更紧了,生怕一松手,这个男人就会飞走了似的。

    “我对你说了那么绝情的话,你是不是恨透我了?”过了半晌,丁香才道。

    “开什么玩笑,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么,我的内心超级强大,要是连你那点儿小性子都受不了,我早就自杀一百次了。”

    丁香幽幽的抬起头,雪白的脸颊上终于有了一抹红晕,黑蓁蓁的眸子好像要融化了一般,闪着动人的光泽,用无比柔软的声音道:“老公,你能原谅我么?”

    没等她说完,屁股便被男人用力抓了一把,叶承欢邪魅的道:“当然不能,回头我要好好惩罚你一下。”

    丁香脸红了红,但还是小声的道:“我的人都是你的,随你怎么惩罚都行,我等着。”

    两个人卿卿我我,恨不得马上就宽衣解带似的,搞得旁边人一片汗颜。

    “你……怎么没死?”司马江结结巴巴的道。

    叶承欢一皱眉:“你好像很盼着我不在似的。”

    司马江咽了咽喉咙:“我的意思是说,那些警察为什么没有追捕我们?”

    “因为我和他们商量了一下,他们其实很通情达理的。”

    司马江愕然道:“他们会听你的?你怎么商量的?”

    叶承欢淡淡一笑,“用拳头!”

    “你是说你一个人打退了那些警察?”司马江不信,可叶承欢好端端的站在面前,又不由得他不信。

    叶承欢懒得回答这种愚蠢的问题,没有回答,就等于默认。

    “可是他们手里都有枪,你怎么可能……”

    叶承欢不屑的道:“子弹这种东西,只对弱者有效!”

    “刚才外面那些人也都是你干掉的?”

    “这个问题好像不用解释了吧。”

    “可是……”

    “你他妈哪儿来那么多‘可是’,总之,现在你们都还活着就够了!”

    司马江狠狠咽了口唾沫,不敢再言语了,从初次见面时对这个男人的不屑,一直到这个男人通过种种惊艳表现,分数不断加高,直到如今,他在司马江心目中已经宛如神一般的存在,这些变化也不过只有72小时而已!

    作为司马风云的干儿子,显赫的地位造就了他霸道乖张的性格,可在叶承欢面前,他最多只是个小绵羊而已,连到人家脚边蹭痒的勇气都没有。

    他现在才彻底明白,丁香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那么死心塌地,那么服服帖帖,毕竟她可不是普通女人,龙都的黑道势力几乎都在她一手掌握当中。

    司马江这种比较粗犷的黑道分子此刻也在内心小小商榷一下,如果他是女人,也会禁不住爱上那种男人的。

    江湖,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叶承欢俨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的强大已经完全超越了任何世界的想象力!

    司马风云捂着肩头的枪伤干笑几下:“小子,我猜你就不会死的,只要你活着,就不会抛下我们不管的。”

    听了这话,叶承欢轻轻放开丁香,来到蹲坐在地的司马风云面前,他弯下腰慢慢蹲了下来,盯着对方嘴角勾了起来:“是吗?”

    猛然的,他一把握住司马风云受伤的肩膀,大拇指刚好按在他中枪的部位,就那么狠狠的按了下去……

    血水顿时飞溅出来,好似挤破了一只装满红色药水的水袋!

    司马风云痛苦得满面扭曲,但只是闷哼一声,愣是没有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扑簌簌的淌落。

    包括丁香在内所有人都惊呆了,邱健鸿和司马兄弟举起枪,对准了叶承欢,一片绷紧的神色:“你要干什么!”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放开司马风云,慢慢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多了一枚带血的弹头,“只是个小手术而已,你们紧张什么。”

    有这么给人做手术的么,给人取子弹居然是用抠的!

    他从身上摸出一支塑料管状物,打开盖子,将红色粉末倒在司马风云的伤口上,丁香问道:“这是什么?”

    “QuickClot速效止血粉,美国货,大量装备给目前驻扎在海湾攻打伊拉克的美军士兵。

    直接作用伤口,具有选择性的吸收血液中的水分子,而不吸收血液中其他成分,导致血小板和血凝因子的浓缩,同时吸水后产生的热量增强了血小板的凝聚速度和凝聚能力,从而达到快速止血。

    30秒血液停止流出,用绷带包扎后5分钟,伤口部位就基本就可以活动了。”

    他看着表,直到30秒钟,血果然完全止住了。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到的?”司马江问道。

    “朋友送的。”叶承欢旋即道:“你干爹欠我二十美金。”

    他对司马江勾勾手指,等到他呆呆的来到跟前时,刺啦一下把他衣服撕下一条,给司马风云把肩膀包扎好,他的动作十分娴熟,绷带打得又干净又麻利。

    “先用这个凑合一下吧,暂时把血止住,回头再去医院处理一下,要不然一定会感染。”叶承欢道。

    当然会感染,他给司马风云“做手术”的时候,连手都没洗,更别说消毒了。

    没多大功夫,疼痛大大减轻,胳膊果然可以活动了,丁香对叶承欢道:“老公,谢谢你。”

    “我是看你面子,要不然他的死活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叶承欢冷言冷语的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暗暗憋着口气,却又无处发作。

    一想到刚才差点儿被人暗算,司马江一拳打在墙上,起身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儿?”叶承欢问道。

    “我去看看外面那帮龟孙子还有没有带活气的。”

    “我保证没有这种可能性。”

    “他们一定是天龙帮的人!”

    叶承欢不屑的嗤了声:“你傻啊,天龙帮现在树倒猢狲散,哪还能组织起这样的力量,更何况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藏身处。”

    司马江挠挠后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跟着他们来的。”

    “胡说,他们怎么会让你跟着。”

    叶承欢摇了摇头:“黑社会要都像你这样,以后没什么前途了。他们当然不愿意,除非他们知道有人跟踪。”

    “这么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干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不知道。”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的手机忽然响了,叶承欢淡淡笑道:“喏,马上就知道了。”

    司马风云拿起手机,刚听了一下,脸上的青筋便突突直跳。

    “呵呵,大伯,让你受惊了,那帮人没伤到你吧。”说话的赫然便是司马风云好兄弟的儿子马岳峰!

    他说话的格调依旧十分优雅,联想到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书卷气的年轻人,任谁都难以想象,这么大一个局居然是他做的!

    包括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在内,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被他玩得团团转。

    他的心机、他的城府、他的毒辣和他的外表、年龄、谈吐一点儿都不沾边儿!

    自从和马岳峰在喜宴重逢的第一幕,一直到之后的种种画面,过电影似的在司马风云脑海里闪过,那个曾被他溺爱过、呵护过的好孩子,一点点由天使成了破茧而出的魔鬼!

    司马风云笑了,这一笑里包含了多少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岳峰啊,我的好侄子,连我都被你蒙在鼓里了。”

    “大伯,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们这些人太蠢了,你、我父亲、还有天龙,你们统统都过时了,这不是好人的时代,也不是坏人的时代,更不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而是智者的时代。大伯,你们老了,不适合时代需要了,该给我们年轻人留点儿位置。”

    “怪不得你会那么好心,在我落难的时候,主动把我安排这里,原来你是想把风云会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所谓风水轮流转,风云会独霸东区已经十年了,按照新陈代谢的道理,也应该换换主人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佩服你,你从小就是我的目标,你的智慧、能力还有手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你现在才看出来事情真相还不算晚,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