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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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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乔深办公室里,我作为主创之一,正在跟制片人与导演讨论剧本和电影最后的拍摄镜头。其实,是乔深和叶玦之间的讨论,我旁听。

    “乔深,你知道伟大的艺术和廉价的色\\情之间的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就是,伟大的艺术,不是街头巷尾,随便一人花费5块钱就能跟着打个炮的日本A\\\\\\V短片。

    艺术没有边界,没有等级,没有高低。真正的艺术可以给人精神上最深刻,最本质的愉悦。

    可是,欣赏这种东西,对于观众是有要求的。

    就比如说,莎士比亚的巨著和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两种作品都是成功的,前者作为文学巨作光耀殿堂,而后者,是具有难以估量市场价值的流行文化。

    也许,你无法说这种雅或者俗谁高谁低,可是,你无法否认,欣赏这两种作品的人,无论是所处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的程度,宗教信仰什么,等等,他们是完全不同的。”

    “毕加索之所以能进入殿堂,就是因为他把印象给打破,扭曲了,让人直观的感觉一切,却似乎又什么都看不到。”

    叶玦是一个异常清俊的人,他酷爱三宅一生的衣服,所以全身上下都是这种简约的装扮,他用剪开了古巴雪茄,夹在嘴里,点上烟。乔深坐在他对面,手边是一个矮玻璃杯,中间放着一整块冰,镇着金黄色的威士忌。

    为了镜头中究竟要不要出现裸\\露的情\\欲镜头,他们两个人已经争论了整整10个小时。

    乔深说,“我喜欢简单明白的镜头。一切内在,需要最简单直白的表现出来,给予观众直观的信息,让观众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就比如李安的《色戒》,如果是酒肉之徒,你可以看到情\\色,如果是历史爱好者,可以看到旧时代的影像,如果是浪漫的姑娘可以看到里面纠葛缠绵的爱情,如果是心理研究者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迷局一般的绞杀,如果是张爱玲的粉,单纯可以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被拍成了电影。各种人都可以从电影中获得需要的快\\感。”

    叶玦把燃烧了一般的雪茄往烟灰缸里面一掐,“那么,你究竟做出来的是什么?紫禁城、还是什刹海的游泳馆?乔深,面对现实吧,你不可能讨好所有人,所以你必须有所取舍,欧洲的评委还是午夜场的无聊者,如果你选择的是后者,在我们这个环境中,这部电影,可能终究无法公映,也许只能在盗版色\\\\情\\\\网站或者快播之类的地方被无偿下载,然后把你的心血肤浅的理解成廉价的色\\情。

    一面道貌岸然的谴责着,一面暗地里偷偷的观摩,他们讨论的绝对不是你电影中所要表达的感情或者人性,被绝望的爱情打破的人伦,他们想要知道的也许仅仅是,你拍摄的镜头究竟是借位,还是真枪实弹?”

    “乔深,你想这样做吗?”

    乔深想了好久,问他,“你想怎么做?”

    叶玦全身瘫软,趟在自己的椅子上,仰头看着天花板,“Art, what is art ?Who can decide ?

    没有人可以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每个人都跟随别人的议论。

    把我们的作品蒙上一层高深莫测的面纱,放在卢浮宫里,它就是蒙娜丽莎的微笑,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她在笑什么,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人类历史上不朽的传奇,这就是艺术。”

    由于叶玦的坚持,电影中所有裸\\\\露的镜头都最后确定被拍摄成为印象派的朦胧。

    就是,似乎,镜头中是H,观众们好像知道是H,可是怎么看也看不出是H,但是,所有人不用影评导读就知道那就是H,感觉的出是H的氛围,H的暧昧,H耳鬓厮磨,可是最后的最后,怎么看,还是看不出,那就是H。

    这就是叶玦的作品,他的性格,他的风格和他的坚持。

    今天的工作结束的时间,是午夜11点半。

    勋暮生也在公司,他让我结束后到他办公室,然后一起回去。我上来之后,他办公室的门敞开着,我则听见他用英语讲电话。

    他就站在窗子前面,修长的背影显得有些落寞,因为在自己的办公室,所以没有穿西装外套,只是把它随意扔在他那把4万欧元的椅子上。

    勋暮生左手拿着电话,额头和右手撑在落地窗的玻璃上。

    ——“对,我女朋友今年19岁,因为某些原因形成了选择性失语症,心理上的压力,她的声带并没有受损,只是平时无法说话,她是演员,却可以流畅的念出剧本上写的台词。嗯,嗯,嗯。华尔道夫博士,你是这方面的专家,请务必来一趟中国。我记得你有多次往返中国的签证,嗯,嗯,好……我为你订了明天一早从纽约直飞北京的头等舱机票,……好,到时候我派人接机,嗯,嗯,好的,再见。”

    我悄悄的退了出去,因为这里铺满了厚厚的纯毛地毯,所以他应该没有脚步的声音。

    靠在门边的墙面上。

    我感觉自己的手指攥起来,松开,再攥起来,又松开。

    我以自己的方式爱勋暮生的权利被剥夺。

    只是,感情不会就这样消失。

    既然不用影响工作,那么,失语症就是我的保护层。

    因为无法说话,所以别人不会再期待我说话。

    我不用再说谎。

    也不会再成为‘无耻的说谎者’。

    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想治好它,也不想去看什么心理医生。

    勋暮生与我的恋情就好像荆棘丛上的一层白纱,反复的撕扯着,很快就会断裂,继而灰飞烟灭,由于我的失语症给了我们一个不分手的理由,这个理由异常苍白,可是却为这段恋情提供了一个保护层,让我与勋暮生处于一种暂时和解的状态中。

    如果,那个博士把我的失语症治好了,我可能会告诉勋暮生‘我们分手吧’,他要是不同意,我们之间就没有任何温情脉脉的保护层了,一切被撕开,揭露下来,不过是被荆棘锁链绑在一起至死不休的两个人。

    他知道这些。

    可即使这样,他为什么还要从美国找到心理专家,来治疗我的失语症?

    那个落寞的背影,他的心中究竟承受了什么?

    “Alice,你怎么在这里?”

    勋暮生抓着自己的西装外套急急忙忙走出来,他骤然停止了脚步,然后走到我面前,“我看到楼下有车子灯光晃动,知道你们会议结束,我以为你自己先走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自己先笑了。

    “忘记你不能说话,走吧,我带你回家。”

    即使住在一起,其实,不用做\爱的日子,我与勋暮生是分房睡的。

    今天就是。

    我洗完澡,本来疲惫的应该躺在床上与周公抵死缠绵,可是我躺在这张绵软的床上,看着天花板,和窗外那个巨大的玻璃花房,怎么也无法入睡。

    我想吃一点安眠药,只是打开了药瓶,想了想,又把药丸放了回去。

    最后,我打开了电脑。

    调出廖安给我发过来的《Slumdog》的文档,这只是一个简单构想的大纲,并没有成熟的故事情节,却有一个大约的方向。

    我看着这个,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伦敦东区的混乱,3区的那些摇摇晃晃,白粉吸多了的消瘦的人影,还有燕城鬼市那个不被G承认,却是所有父母官都无法避开的区域,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因为那个鬼市被拉下马的官员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有些什么冲动,在我手指尖凝结。

    既然无法说话,但是,我的手指还可以动。

    我拥有电脑——这个对我来说,可以和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并称为‘本世纪最重大的发明之一’的神奇工具。

    我可以把我想要说的东西,写出来。

    ……

    故事的主角,应该是一个少年,一个拥有西藏农奴翻身得解放之后的那种坚毅而清澈的眼神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