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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紫风叶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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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金光一出,却不知道为何在陆英看来竟然是像极了当初和星沉相遇的时候,顾筱君策马立于堕星台下,却见着一道金光星沉就那么穿着白色的羽衣从天而降。

    有如神明。

    星沉那时口中叨念着,他最喜欢的那个讼词:

    “罹余未欣,冲徵以云,祀凤羽,祈天地;当以乐,享六国;而予新,天下平。祸兮子赢,折羽奉易,祀龙麟,交相迎;当以乐,享六国;而予新,天下平。灾末更灵,负角成晶,祀甲龟,归自然;当以乐,享六国;而予新,天下平。”

    这文早就听过,可是陆英从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星沉自己又如何会告诉别人自己来这滚滚红尘到底是何心思,只是本来到这里的本意已经消散,本来都说星沉身为祭祀和星官却总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脸孔,笑得奸诈。

    可是,

    最为嘲讽的是,来这里的本来使命,就是为了让天下平。让天下太平。

    “罹余未欣,冲徵以云,祀凤羽,祈天地”,当年律国皇后的凤羽便是这句话之中最大的因,而后“当以乐,享六国;而予新,天下平”才是道破天机。这讼词反复吟诵的那句“当以乐,享六国;而予新,天下平”才是真正的谶语。天道难估,而人心更难测。

    当以乐,荣享六国,惹六国纷争,让天下大乱,天道骤变。

    而以新,天下才能平定,选中的人,会成为天下的主人,然后助之昌盛。

    “乐”和“新”,才是生杀予夺的关键。只是——终归,没有人能明白和清楚罢了。

    所谓乐,不是六音之乐,而是——月。

    所谓新,不是推陈出新,而是——星。

    星沉月落,才是,物主太平。

    星有恒常,能主无双。奈何月有圆缺,主降人世无常。星沉是一个人。月落,自然也是一个人。而且,星沉月落——本是不死不灭。两两相生。

    《锦绣书》中对金光的记载,仅仅只有那么一两次,所以陆英记得清楚。那第一次,乃是六国纷乱之时,星沉还是梁国国师。恰逢当时宋国灭时,便有金光出现。第二次,便是宁王过世时候,也有金光出现。而今,金光又一次出现,陆英不由得心里觉得有几分紧张——毕竟。金光现,对于紫家来说,并非什么好事。

    到底。紫家还和这两次异事,有着几分关系。

    那时乃是六国乱的第七年,九月初六,霜降。

    鸾凤阁安插在梁国边境的探子叶兰早早的就起了,将乌黑秀丽的头发盘在头上。用一支银钗插好。随手翻弄着手边的木牌,漫不经心的看着窗外。鸾凤阁的人说过。今天会给她派来她的第一个杀手。以后,他们两个将会组队出动。接受组织的命令。

    叶兰出落的美丽动人,因为常年在屋里不见人的缘故,皮肤白得过分。在小村里面和每个辛勤工作的女子男子比起来,叶兰更加像一个面无血色的病人。她偶尔会弹琴,哼着一些京城的曲子。因为是做这一行,手头的钱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是用不完的,所以叶兰总是把组织给她的月银捐给村里修建寺庙,或者接济给村里贫苦的人。村里的人都很感激她,小孩子们总会听大人的话叫她“善良的叶兰姑姑”。

    可是,叶兰今年,也不过是一个芨年的姑娘,她也才十八岁而矣。

    十八岁,却也经历了江湖上的风风雨雨,风霜给她的眼睛染满了对世界的淡漠和冷静,职业的习惯让她带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洞察力观测着人伦纲常,看上去,反而像是个上了年纪的姑姑了。

    叶兰居住的村子,是属于河州的第九个县中较为穷困的梧柳村,和平年代,村民凭自己一双手活下来。村子地处偏僻,倒也没人来侵扰,一片祥和安宁山清水秀,也不失是个休息养生的好去处。村子三面环水,背靠高山,地势极具天利。这也是为什么一向喜欢大城市的首领,会同意她来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子。

    一抹紫衣突然出现在了叶兰的视线里,准确的说,是也出现在了梧柳村每个看见紫衣的每个人的视线里。因为,他们这样的穷山村,是十年都不会出现这样英俊的男子的。

    身着紫衣的男子拥有一头黑色的长发,看得出来是个及冠之年的男子,他负手而来,乌发飞扬在风中,步履轻盈,看得出来轻功很好,英俊儒雅的气质扣上他一身的紫衣,显得他根本就不像个杀手,而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公子哥。

    待他走近了,叶兰才能更加仔细的观察他的样子。比起霸气威武的首领,或者是组织里面其他兄弟,这个杀手似乎显得不像那么回事。他拥有一双深色的眼睛,栗色的瞳孔似乎埋没在了他深色的眼眸之中,看过去就是一片深深的黑色,眉是淡淡带有逼人英气的,然而他那种仪表堂堂的外表下面,似乎深藏着一种高深莫测的东西。让人觉得很强大,可又带着不明显的孤独。

    “这位大婶。”那个紫衣的男子向在河边洗衣服的何大婶略微行了个在京城只有见到了贵族小姐才用的礼节,“麻烦您,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居住着一位姓叶,名兰的姑娘。”

    何大婶本来就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男人,她愣了好半天,叶兰远远的看着,觉得如果是五哥,一定手起刀落杀死了这样费事的女人。可是这个紫衣的男子,只是带着淡泊的微笑,等着何大婶慢慢的回过神来。

    “有,有,有啊,这位少爷,我带你去吧。”何大婶连在洗的衣服也不要了,慌张的擦擦手,从河边站了起来。

    但是或许是蹲了很久的缘故,何大婶一站起来就有些眩晕,那个男子很适宜的扶住了她:

    “大婶,小心。”

    何大婶已经幸福的昏了头,即使已经是四十岁的她,还是有那样的少女情怀,叶兰实在看不下去了,她轻点脚尖,从窗户悄然的飘了过来。像一阵白雾,无声无息。可是当她的脚刚刚落地的时候,那个男子已经安静的转头看着她:“我叫紫风。”

    他的轻功在她之上。叶兰微笑着看着他。那紫风,就是紫家先祖最早出现在《锦绣书》之中的人物。乃是记载在了游侠之中,却又有名字在那贵族列传中。

    六国乱第七年,九月廿二。紫风来到梧柳村已经十六日。

    紫风喜欢和村东头韩家的那个叫紫婉的六岁女孩子一起玩耍,叶兰静静的在屋子里面弹琴,梧柳村的人都以为紫风是叶兰的丈夫,因为他们住在一起,他们同进同出,没有任何的别扭,相敬如宾,而且他们两个都是梧柳村容貌最相称、年龄最相符的两个年轻人。

    叶兰没有看见过紫风杀人,只是见过他穿着干净的紫色衣服在亥时出门,又在寅时疲惫的回来,一身紫衣不沾半点血腥。他能用叶子吹奏出动人的曲子,但紫风只在对着那个名字和他一样有紫字的女孩紫婉时候吹。

    紫风是一道灿烂的彩霞,给毫无生气的梧柳村,带来很多乐趣。他和何大婶一道去河州买东西,卖布的小姑娘直接少算了何大婶六枚铜板的钱;他和庙里的小和尚一起上山砍柴,帮他们挑水;他用草编蟋蟀送给了村里的男孩子;也帮村里的年轻女孩子晾过衣服挑过菜;他温和礼貌,话不多,对着叶兰时候更是话少,但是他一旦开口,又是一针见血,冷僻犀利。

    “什么?你才十九岁?”梁大爷不可思议的看着紫风,“我们都以为你已经二十岁了。”

    紫风微笑。

    “乖乖。这个世上竟有如此年少有为的年轻人,我今天算是见着了。”梁大爷频频点头,“那么你和叶姑娘,是什么时候成的亲呐。”

    “紫风。”紫婉哭着跑了过来,“紫风。”

    “怎么。”紫风蹲下去,安静的看着哭得乱七八糟的小女孩。

    “村外有一群好凶的人呢,阿菀怕。”

    “不怕。紫婉乖。”紫风拍了拍紫婉的头,他慢慢站起身来,对着梁大爷说:“大爷,能麻烦您把村里人都请回家里么,没有我的话请大家不要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叶兰已经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风中吹来的不祥她已经感觉到了。

    “抱歉。给你添麻烦了。”紫风说着,已经消失在了风中,就好像一阵风,不着痕迹的往村口去了。叶兰也急忙跟了过去。村口聚集了不下上万的人马,全部都是河州兵马司的人。还有一些不认识的官员,不过按照他们的衣着来看,绝对不会下三品。叶兰呆呆的看着那些人马,她想,即使是首领在这里,也是难以应付的吧。

    紫风走在前面,不复以往的微笑和温柔,他冷漠的看着那些人:“萧太师,我何德何能,竟然让你不远千里从京城追到这样偏僻的小地方来?”

    队伍当中间马上的老人,已到了知非之年,似乎被紫风的话刺到,他握着缰绳的手有些不住的颤抖,他说:“你就真的那么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