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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不如收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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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顿,权慕天立刻有了主意,从背包里拿出另外一套衣服,指了指密密实实的树丛,示意女人去换衣服。[燃^文^书库][]

    “咱们把换下来的衣服送给跟你我身材差不多的人。”

    这个办法是不错。

    可是,他没有现金,要怎么收买人家?

    陆雪漫想得到,他怎么会忽略这个问题呢?

    “你那儿有多少现金?”

    把口袋里的钱翻出来,她低声说道,“不到一千块……”

    “给我五百块。”

    我包一辆出租车都用不了500块瑞士法郎,收买两个替身用得了那么多钱吗?

    “这也太多了吧?”

    她急忙把手缩回去,紧张兮兮的看着权慕天。

    男人被她抠门的表情逗笑了,揉了揉眉心,不以为意的说道,“你不给也可以,反正已经甩掉狗仔了,咱们这就坐船回去。”

    那岂不是白来一趟?

    亏死了有木有?

    皱着眉头,她巴掌大小脸皱到了一起,极不情愿的反问,“就这么走了,你对得起这些装备吗?”

    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么吝啬?这女人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钱串子。

    “那就拿钱!”

    “给你,都给你!”白了他一眼,陆雪漫把花花绿绿的现钞全部塞进他手里,嘟着嘴走进了树丛。

    权慕天正准备换衣服,她却慢吞吞折了回来。

    “怎么了?”

    抿了抿唇瓣,她低声说道,“咱们去前面咖啡馆的卫生间换吧。这里平时的人不多,很有可能有蜱虫。万一被它叮一口,就惨了。”

    有了昨天的前车之鉴,她对树林这种地方有了很强的戒心。

    蜱虫经常出没在人迹罕至的树林和草丛里。如果昨天权慕天没有追进树丛,就不会被蜱虫咬伤。

    湖心岛距离苏黎世市区有一小时的路程,一旦病发,半小时之内就会致人死亡。

    昨天,要不是史密斯来得及时,他早就翘辫子了。

    “先把冲锋衣反过来穿。”

    “好。”

    两人带着墨镜,压低了帽檐,从侧门溜进咖啡馆的卫生间,迅速换好了衣服。权慕天把500法郎和两套衣服交给一个服务生,简单的说明了意图。

    这种事在景区很常见,塞钱找替身是中外明星、阔少和名媛的惯用伎俩。

    给这种人办事不仅捞的钱多,还能带来额外收入。

    比如衣服、首饰、墨镜之类的奢侈品。别看这些东西不起眼,随便放在网上以名人的名义拍卖,分分钟翻几十倍,甚至百倍。

    一本万利的机会摆在眼前,服务生怎么会拒绝呢?

    服务生走后,陆雪漫和权慕天找了个临窗的角落坐下,边喝咖啡边关注外面的动向。直到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向码头狂奔而去,他们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岛上应该没有狗仔了吧?”

    他粗略数了一下,至少有二十名娱记伪装成了游人。

    也就是说,从他们登上湖心岛的那一刻起,就被人盯上了。那些记者很有可能拍到了他们搂搂抱抱的画面。

    他打定主意要与陆雪漫复婚,根本不在乎外界的议论。有媒体帮忙造势,对他反而更有利。

    可这么一来,她和三个孩子会彻底曝光。

    蒋斯喻母女向来不喜欢与媒体打交道,如果任由记者胡乱猜想,会不会弄巧成拙?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他始终想不通。

    在苏黎世,没有蒋斯喻的命令,谁敢跟踪陆雪漫?除了两个当事人,还有谁会知道他们要来湖心岛?

    莫非游湖不是她一时兴起,而是早有安排?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即使有,也不会有这么多。”

    浅浅抿了一口咖啡,权慕天静静的看着她,轻声问道。

    “漫漫,我很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跟我签那份《复婚前协议》?”

    他问这个干什么?

    昨晚签字的时候那么爽快,今天却追根问底,这不是他的风格好吗?难道他察觉到什么了?

    “因为我看沈韵不顺眼很久了。”

    “她曾经得罪过你吗?”

    “生意上的事情,我懒得跟她计较。以李氏集团的势力,根本不是盛昌集团的对手。只要我想玩,随便下个封杀令,她就会混不下去。”

    李氏集团在海都扎根以后,明里暗里与盛昌集团较劲。

    不但挑拨从他们手里抢走了几个极具实力的分销商,还企图从银行和投行方面切断盛昌集团的资金来源。

    这些事情虽然无关痛痒,但是久而久之,矛盾积累的太多,已经让陆雪漫忍无可忍。

    上个月,也就是权慕天来瑞士之前。

    陆雪漫想拿到吉他比赛的冠名权,却由于沈韵的介入,把公开竞标会变成了桌下交易。等她得到结果,李氏集团已然成为独一无二是赞助商。

    只是这样也就算了。

    在权慕天名下那座古堡归属权的问题上,她也让陆雪漫吃了哑巴亏。

    蒋晟风下个月过生日,她想把古堡买下来送给舅舅做生日礼物,可谁成想,中介公司收了她的定金,却把古堡卖给了另外一个神秘的的女土豪。

    而古堡最后落在了权慕天手里。

    那个撬走古堡的人不是沈韵,又会是谁?

    即使严菁菁在这件事上也有嫌疑,可沈韵得罪过她太多次,她绝不会就这么算了。

    嫣红的唇瓣扬起淡淡的莞尔,陆雪漫不紧不慢的继续道,“当然,在海都的时候,她就不老实。”

    “我怎么不知道?”

    “你记不记得肉墩儿刚被抱回来的那天晚上,它吐得很厉害。”

    至今提起来,他还觉得委屈到不行。为了一条宠物犬,他差点儿被一大一小的白眼活活淹死。

    “当然记得。为了这个,你和洛小天把我当成了罪魁祸首。”

    “徐大姐在肉墩儿的呕吐物里发现了一个纽扣大小的微型窃听器。当天晚上,我把东西交给我师父,他查出结果以后,亲自带人端掉了那个接收点。通过审讯,那两个人交代,雇佣他们的人正是沈韵。”

    权慕天震惊了。

    沈韵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

    “你的意思是,你和小天发现肉墩儿不是意外?”

    “陈实查过,肉墩儿是带有血统的秋田犬。以它的价值,只怕没人舍得将它遗弃。更何况,万丽海景周围也没有野狗出没。很显然,它的出现不是巧合。”

    以陆雪漫的分析能力,可以确信,那些事情与沈韵有关。

    但是,有一点他想不通。

    “你能告诉我,她为什要监视我们吗?”

    难道很难理解吗?

    可对面的男人一脸无辜,陆雪漫看不出半点儿伪装的成分,冷冷说道,“当然为了你呀!”

    一句话把他逗笑了。

    “为了我!?你开什么玩笑?”

    “你可以让欧阳川去你家查一查,看看有没有那种连反窃听装置都检测不到的微型监控器。”

    “不会的。”

    权慕天对家里的反监控设备非常自信,本能的否定了她的建议。然而,她接下来的话让他浑身一阵恶寒。

    “据说,这些年你们走的很近,在生意上双剑合璧、所向无敌。可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对你的一切了如指掌。即使你皱皱眉头,她都对你的需求一清二楚?”

    “……”

    她说的没错。

    沈韵可谓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他甚至觉得那个女人会读心术。无论他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在她哪儿找到答案。

    他曾经怀疑过身边有她的眼线,却一直没有查到端倪。

    莫非家里真有陆雪漫说的那种东西?

    眼前的男人陷入沉默,阴沉的脸色表露了他此刻复杂的心情。

    她微微一笑,漫不经心的说道,“她为了你也是蛮拼哒。要不然,你认真考虑一下,收了她算了。”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当然会认真考虑。”

    权慕天的意思是他需要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才能不动声色的废掉李氏集团,可他的话在女人听来完全是另外一层含义。

    “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就知道他对沈韵有那种意思!

    丫丫个呸的,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都是吃锅望盆、得陇望蜀的渣渣!

    强压住泼他一脸热咖啡的冲动,陆雪漫放下杯子,起身就走。

    怎么说走就走?

    我又说错什么了?

    放下几十块瑞士法郎,权慕天急匆匆追了出来。

    察觉到男人追出来,她越走越快,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走,只想尽快甩掉身后那只跟屁虫!

    可是,走着走着,她发现自己迷路了。

    顺着原路返回,走出没多久,却再次回到了原点。

    权慕天,你绝壁是我的克星,只要遇到你,就准没好事!

    这他丫的是哪儿啊?

    连手机信号都没有,敢不敢再坑一点儿?

    她急的直跺脚,可又不敢停下来,继续摸索着往回走。湖心岛的盘山路四通八达,她又分不清东南西北,越走越迷糊。

    “该死的权慕天,等我回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活活咬死你!你这个渣渣,说好承包我这片鱼塘的,居然让我迷路了,有你这么包养人的吗?”

    陆雪漫郁闷到爆,坐在路边,拿着树枝在地上画圈圈,嘴里振振有词。

    “我现在身无分文,连坐船回去的钱都没有,该怎么办吗?权慕天,你这个无耻魂淡,死去哪里了?”